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施安徽省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开展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乡村振兴,充分明确“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条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稳定就业等方面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点难点,我区科学确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条件,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流向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立足基层人才需求,依据我区空编空岗实际情况,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做到精准招募。2022年,我区共招募1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二)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动“三支一扶”计划管理培养
一是提高专项培训质效。深入实施全区“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培训,举办2期在岗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组织岗前适应性培训和在岗能力提升培训,“三支一扶”人员每人年参加培训均不少于6天。强化专业培训,在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等培训时,安排部分“三支一扶”人员参训。
二是加强岗位锻炼培养。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镇(街道)部门副职等职务。强化岗位锻炼,建立导师培养制,推广“一帮一”“传帮带”“老带新”等结对帮扶做法。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衔接,根据实际,开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承担。各镇(街道)基本实现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并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和福利待遇。
(三)加强组织领导,有效保障“三支一扶”计划高效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管理、考核等工作,我区成立“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区人社局,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专人负责“三支一扶”的相关工作,每月定期检查读书笔记、工作日志、考勤表等材料,并于每年的8月份按时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等事宜。
二是严格考核管理要求。“三支一扶”人员均安排在镇(街道)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间严禁借调到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帮助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义务,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日常、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对承担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2022年,共对7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年度考核。
三是加强日常服务工作。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听取“三支一扶”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关心关爱“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做好其人事档案转递、党团关系接转等工作。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2022年共吸纳符合条件的1名人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持续跟踪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情况,大力发掘和宣传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的优秀基层高校毕业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招募受限。由于我区各基层单位编制限制,且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总体超编,尚未完全消化,即使在充分考虑未来两年人员退休和部分期满人员安置到区直单位,仍不能保证有足额空编每年进行开展招募计划。
二是人员管理需加强。“三支一扶”人员因身份较为特殊,为流动人员,部分同志到达基层服务单位后无法适应基层工作的繁重和生活条件的艰苦,会出现部分同志辞职或者工作积极性不高、有所懈怠的现象,尤以偏远乡镇最为频繁。
三是人员待遇需完善。随着基层工作的日益繁重,“五加二”“白加黑”等导致“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乡镇的工作强度愈发加大,虽然我区按照要求为其全部足额缴纳了五险,基层单位为其发放工会福利,由于基层财政负担压力较大和其他诸多因素,尚未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力度。统筹选调生工作与“三支一扶”计划,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并在基层岗位适当扩大招录比例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逐步扩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比例。
(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继续扩大加分年限。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对期满继续参加博士生招生考试的也应给予政策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的应及时给予学费补偿。
(三)持续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持续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及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对扎根基层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最后,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继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