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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312-00095 信息分类: 学前教育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杜集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12-22
称: 淮北市2023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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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2023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来源:杜集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09:0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皖教秘督〔2020〕16 号)《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7号)《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教督委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淮教督〔2023〕4号),要求各县(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幼儿园自查基础上全面自评。

自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数据统计等方式,深入核查“双普”发展实际。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个方面、17项评估指标。

一、主要指标达成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指标达成情况

主要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项指标。

指标要求:各县(区、市)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85%(安徽省定指标为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达到50%。

自评数据显示:各县(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均高于国家及省定标准,全市平均95.7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高于国家标准,全市平均96.3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市平均49.05%,略低于国家标准。

濉溪县独立幼儿园174所,其中公办园59所、民办园115所(普惠园114所、非普园1所),另有村小附设园122所。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40615人,在园幼儿3927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7%;普惠性幼儿园幼儿38833人,覆盖率为99.4%。公办园在园幼儿21628人,占比55.1%。

杜集区幼儿园33所,其中公办园11所、民办园22所(普惠园21所、非普园1所)。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8575人,在园幼儿8237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05%;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8172人,覆盖率99.21%;公办园在园幼儿4071人,占比49.42%。

相山区幼儿园88所,其中公办园27所、民办园61所(普惠园86所、非普惠园2所)。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人口22055人,在园幼儿20649人 ( 2022年基报数据)。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7.72%;公办园在园幼儿10531人,占比51%。

烈山区幼儿园61所,其中公办园35所、民办园26所(普惠园18所、非普园8所)。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9068人,在园幼儿875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6.5%;普惠园幼儿7813人,覆盖率89.24%;公办园在园幼儿3565人,占比40.72%。

(二)政府保障主要指标达成情况

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等9项指标。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情况

各县(区)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推进县域学前教育发展。

濉溪县174所独立幼儿园中,4所公办园单独建立了党组织、55所公办园挂靠中心校党组织、115所民办园均已配备非公党建指导员。相山区在全区园中建立基层党组织17个,其中公办园党支部2个,民办园单独组建支部13个,5所党员数不足3人的民办园建立2个联合党支部;为无党员的民办园选派党建指导员;抽调8名党员成立党建指导组,指导全区民办园党建工作。杜集区33所幼儿园,其中5所建立了党支部,12所建立了联合党支部,16所派驻了党建指导员。烈山区35所公办园中,1所单独建立了党支部,34所党员组织关系在所属小学党支部;26所民办园中,7所组建了2个联合党支部;19所派驻了13名党建指导员。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情况

濉溪县、杜集区已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相山区正在制定区级层面幼儿园布局规划,区教育局已主动对接市规划设计院制订布局规划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 烈山区尚未形成布局规划文本;尚未完成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正对接规划部门进行学前教育专项规划。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情况

我市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各县(区)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保障农村地区公办园学位充裕,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健全。

濉溪县11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共有中心园22所(刘桥镇1所,其余10个镇均2所,经开区1所),指导35所公办幼儿园。相山区渠沟镇建有中心园1所,将原徐集、孟庄和鲁楼三所小学闲置校区改建为张集幼儿园分园,中心园指导6所农村公办园。杜集区5个镇(办)有公办中心园7所,其中高岳办事处3所、其他4个镇(办)各1所;中心园指导农村公办园4所。烈山区7个镇(办)均有中心园,11所中心园指导24所农村公办园。(详情参见表1)

县(区)

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

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

乡镇(办、开发区)数

中心幼儿园数

其  他

达标情况

濉溪县

12

22

中心园指导36所

公办独立园

另有:村小附设幼儿园122所

达标

相山区

1

1

中心园指导6所

公办幼儿园

达标

杜集区

5

7

中心园指导4所

公办幼儿园

达标

烈山区

7

11

中心园指导24个

公办公办园

达标

表1:市辖三区一县县域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情况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情况

各县(区)认真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达到“五同步”要求。濉溪县小区配套园已完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相山区小区配套园管理问题正在整改,已基本落实。杜集区部分配套园由于保教人员数量不足,不能良好运转。烈山区仍有个别园(如观澜郡幼儿园、新南花园北区幼儿园)因多种因素尚未收回。  

5.财政投入到位情况

濉溪县、杜集区、烈山区明确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分别为600元/生·年和 400元/生·年,并已落实。相山区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600元/生·年已列入年初预算;计划7、8月份落实民转公幼儿园公用经费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

6.收费合理情况

各县(区)公办园按等级分类核定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根据办学成本、财政补贴、幼儿园等级及家庭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最高收费标准,报市发改委、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绝大多数园坚持收费长期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核定、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无违规收费和跨学期收费。个别县区自查发现部分民办园存在收费不规范问题,现已责令整改。

6.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情况

濉溪县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同工同酬。相山区未建立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园教师编内编外同工同酬推进压力大;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过低。杜集区积极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教师工资能及时发放,但部分园未做到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保障自聘教师工资收入和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烈山区公办园公办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其它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尚未做到同工同酬;民办园教师按聘用合同按时发放。

在“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各县区均需加强监管,尤其是对民办园。

7.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情况

各县(区)认真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

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均未出现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8.监管制度比较完备情况

各县(区)认真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民办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濉溪县、杜集区、烈山区已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相山区已关停无证园11所,正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对其他无证园持续整改。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主要指标达成情况

主要包括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学保教要求等5项指标。

1.办园条件合格情况

濉溪县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标;办园行为督评中不达标的3所园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山区部分园(特别是民办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图书的数量、种类、质量个别园尚未达标,正逐园建立台账,补齐短板。杜集区部分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图书配备不达标;烈山区大部分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图书达标,部分园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

2.班额普遍达标情况

指标要求: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濉溪县县域内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的占比73.7%,低了11.29个百分点;2023年暑期桃花源、水岸逸墅等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后,即能有效缓解大班额情况。相山区70所核查园班级总数551个,符合班额规定的298个,超标准班额的253个,符合班额规定的班级占比54.08%。 杜集区全区幼儿园班级总数342个,符合班额的311个,县域内90.9%的班额符合规定。烈山区县域内87.54%的班额符合规定。

3.教师配足配齐情况

我市各县(区)公办园均无“有编不补”的情况。教职工配备情况如下:

濉溪县在园幼儿数39275人,专任教师2028人,与幼儿之比为1:19.37;保教人员771人,与幼儿比为1:14.03;教职工总数与幼儿之比为1:13。

相山区建立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园幼儿20649人,专任教师1521人,与在园幼儿之比为1:13.58;保教人员1887人,与幼儿之比为1:10.94;教职工2390人,与幼儿之比为1:8.63。

杜集区部分园专任教师、保育员数量不达要求。2021年核定16个幼儿园编,22年招聘8名已入编到岗;在园幼儿8237人,专任教师498人,与在园幼儿之比为1:16.54。

烈山区在园幼儿8755人,专任教师564人,教职工792人,与幼儿之比分别为1:15.5和1:10.2,略低于标准;区编委批16个编,2022和2023年分别招聘8名幼儿园教师。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情况

各县(区)已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未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个别县区部分民办幼儿园未落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情况

各县域内幼儿园基本能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个别园存在隐蔽性“小学化”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及普惠水平有待提高 

“普及普惠水平”3项指标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市平均数为49.05%,未达标(两个县区低于50%)。城乡公办园幼儿数分布不均,农村公办园学位富裕,主城区公办园学位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仍需提高。

(二)发展规划不够科学合理

个别县区尚未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需继续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城乡均衡布局、入园需求变化等因素,制定并落实规划,“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尚未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尽快选定具体位置,实施点位控制,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

(三)幼儿园办园条件有待提升             

县(区)办园条件普遍存在不达标情况。园舍条件、户外活动场地、玩教具和图书配备尚未完全符合国家和省配备要求。2017年及以前建设的,部分园舍条件达不到省定标准。2017年及以后建设的部分园,生均园舍建筑面积、生均室外地面游戏场地面积(含生均共用游戏场地面积、生均分班游戏场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亦有不达标现象;尤其是主城区,幼儿园少,人口密度大,普遍存在面积不足问题。

(四)符合标准班额班级总数不足

主城区幼儿园班额超标现象比较突出,未达“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要求。全市75.56%的班级班额符合规定,低于标准。

(五)幼儿园教职工未能配齐配足

我市各县(区)在“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配足配齐”指标上,均存在未达标现象。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之比、教职工与幼儿之比、专任教师与幼儿之比(相山区除外)均低于国家标准。民办园问题尤为突出。

(六)教师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未严格执行

未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和“幼儿园 (含民办) 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民办园有教师“无证上岗”现象。教师培训制度未落实落细,有些园园本培训次数少,学时不达标,培训内容片面,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尤其是民办园和农村园,教师参培率低。

(七)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仍需加强

大部分县(区)在“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同工同酬”方面不达标,公办园编外教师收入普遍低于在编教师。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普遍过低,有寒暑假不发工资或只发基本生活费情况;一些农村园保育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民办园普遍存在“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未购买现象。

(八)科学保教要求需继续落实

一是科学保教水平偏低,规范办园意识需加强。公办园基本能规范管理、科学保教;部分民办园存在办园行为不规范、幼儿一日活动安排不合理等现象。二是教师专业素养待提高。部分教师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不足,存在教育教学方法落后、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部分园幼儿区域活动不够丰富,活动频次和时间不足。区角数量不足,适宜性不强,适宜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不足且单一。四是有“小学化现象”(以显性或隐蔽性方式)出现。如:幼儿活动空间出现大量汉字,教授拼音和计算等小学内容,背诵、记忆等的强化训练,统一使用幼儿教材等等。 

三、督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大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主体责任在政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使命感和责任感。

1.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把推进和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文件,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2.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双普”发展核心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监测,将其纳入乡镇 (街道) 和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不作为的部门严肃追责。

3.坚定目标意识。相山区即将申报“普及普惠县”,建议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2024年顺利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认定。

(二)对标综合施策,提升“双普”发展水平

1.优化区域布局。严格落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统筹布局调整,根据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把普惠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加快推进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扩大生均建筑面积、活动用房面积和室外游戏场地面积,实现3项面积达标。

2.提高公办园幼儿占比。我市及部分县(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足,建议将新建园建设项目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公办园建设。认真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规划小区配套园优先考虑办成公办园,提供优质公办学位,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3.严格控制班额。我市主城区及濉溪县主城区班额符合率较低。县(区)政府需持续发力,落实布局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扩大资源供给,满足入园需求;办好农村薄弱园和城区新建园,从源头上减少城区大园额、大班额;严把入园年龄关,引导不足龄幼儿分流至托幼机构;实现85%以上班额达标。

4.扎实落实整改。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逐一销账。对办园行为督评不达标的幼儿园,加快实施改、关、停、撤、并、转等工作,补齐短板,全面消除违规办园。根据部门分工,综合开展党建工作、收费管理、队伍建设、规范办园、保教质量等方面指标的督促、检查、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实现项项达标。

(三)落实收入政策,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统筹教师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建立健全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同工同酬。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其在缴纳“五险一金”后工资不低于全市工资最低标准,调动教师工作主动性。

(四)落实编制核定,配足配齐教职人员

县(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教师编制核定工作,按照省定标准给公办园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以满足正常教学需要;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标准,配齐专任教师、保育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强化资金投入,实现办园条件达标

加大财政学前教育投入,完善基础设备设施,改善公办园办园条件;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完善民办园申办、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监管;完善民办园帮扶工作机制及帮扶措施;夯实幼儿园发展基础。按《安徽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 (试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试行)》,为不达标园配足配齐玩教具和图书,确保办园条件达标。

(六)建设师资队伍,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1.确保数量达标。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暂行) 》配足配齐各类教职工,县域内所有园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分别不低于1:7和1:9。

2.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严格规范办园行为,加大幼儿园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提升。一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园长、专任教师均持证上岗;保育员和其他职工须取得相应资格。二是落实培训制度。坚持幼儿园 (含民办) 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制定计划并落实;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费,促进教职工专业化成长。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并落实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力度,同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挂钩,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提高师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4.落实科学保教。一是端正办园理念。坚持保教结合原则,切实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综合组织各领域教育内容,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坚决杜绝教育内容小学化和使用幼儿教材现象。二是夯实游戏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幼儿一日活动安排,丰富游戏材料和形式,提高游戏质量。三是优化教育环境。充分利用空间,创设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环境和区域(区角),全方位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四是教科研常态化。完善教科研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扎实开展园本教研,开展骨干引领、青蓝结对、主题研讨、集体备课、教学展示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县(区)教研部门指导常态化。五是营造家园共育良好氛围。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家园沟通和联系,营造良好家园共育氛围,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理念,共同促进幼儿健康快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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