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 2023 年全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目的及对象
1. 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中小学生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为 研究制订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 客观评价学校卫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卫 生工作持续改进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3. 及早发现和消除影响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与生长发 育的突出卫生问题,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4. 健康体检的对象为全区所有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
5. 各校体检结束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学生建立体质健康档案,建立网络管理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的网络机制。
二、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严格遵守《安徽省物价局 教育厅 财政厅 卫生计生委关
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三、体检时间
9 月 6 日开始,各学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 具体要求
1.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检查制度,中小学学生体检率必须达100%,并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 区教育局把组织中小学学生体检及建档情况列入各校学年度考核目标。
2. 各学校要把组织中小学生体检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要加强对学生体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定专人组织和管理学生体检工作, 确保学生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3. 各学校在体检前要与体检医院签订体检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范围及责任,确保体检工作有序有效正常开展。
五、体检经费来源
1.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另行收费。
2.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参照高校体检标准收取。
淮北市杜集区教育局
2023 年 9 月 6 日
安徽省物价局 教育厅 财政厅 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为保障我省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开展,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项目
(一)常规体检
问诊(询问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内科(心、肺、肝、脾)、眼科(视力、沙眼、结膜炎、 色觉)、口腔科(牙齿、牙周)、外科(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指标(身高、体重)、生理功能指标(血压)。
(二)实验室检查
1. 结核菌素检查(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2.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检查,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三)健康评价、干预与追踪随访
1. 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
2. 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学生健康状况分析评估并提出分析 报告。
3. 对存在健康危险因素的学生进行危险因素干预和追踪 随访。
4. 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健康教育讲座。
二、健康体检费用标准
常规体检 10 元/人次;结核菌素检查 8 元/人次;肝功能
(谷丙转氨酶和胆红素)检查 9 元/人次。费用标准包含各检查项目的一次性耗材、健康评价和干预、健康档案群体体检结果统计分析及指导服务的费用。高校学生体检开展结核菌素检查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费用比照高校列入代收费项目。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每年组织在校学生到有学生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二)各地承担学生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文规定的费用标准,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检质量,并及时 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学生健康体检必须使用一次性耗材,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健康体检机构提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促进学生健康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健康教 育工作。
(三)各地要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省直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并通报检查情况。
本文自 2016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此前我省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为准。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
项 目 |
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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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诊:询问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 |
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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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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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色觉(小学一年级新生及第 一次体检者需要检查色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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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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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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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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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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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体资料录入及体检报告分析与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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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群体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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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展健康状况分析评估、危险因素干预、建立健康档案和开 展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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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验室检查 |
结核菌素检查 |
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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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 |
谷丙转氨酶 |
9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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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红素 |
注:
1. 结核菌素检查是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肝功能检查是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增加检查项目;
2. 费用标准包含各检测项目中一次性耗材、仪器设备耗损、体检表购置以及日常管理等费用,不得另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