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教育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 > 教育信息 > 民办教育
号: 003087762/202309-00032 信息分类: 民办教育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3-09-13
发布机构: 杜集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号: 词:

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杜集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07: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教〔2023〕52号

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局属各有关学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3〕15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1.我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2.我市各级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3.我市各类民办学校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岗教师。

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评审标准

我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人员职称评审,分别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有关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二、申报基本要求

全市编制内在职在岗教师实行评聘合一的办法,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各学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不得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申报评审。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2023年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系统,全面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

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均通过安徽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为确保稳妥有序推进,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含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均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已下放至县(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初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资格审核合格后,报经县(区)人社局同意后开展评审。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9月14日至10月20日(逾期平台关闭,将不再受理),各县区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市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2.申报网址:https://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已注册人员直接登录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未注册人员先申请注册后登录即可。登录后,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中查看并下载《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4.有关要求:一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提供的选项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二是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年度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含跨学科培训)、支教认定、公示证明、业绩、教科研等申报材料。其中,业绩成果、教科研成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的情况。业绩、教科研材料等需按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要求上传相应证书及佐证材料。三是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网上提交的所有获奖证书,均须校长在正面空白处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材料申报

对于内容较多,不便上传的能力条件材料,以纸质形式上报(一人一档案袋,准备清单目录2份,1份贴在档案袋外面,1份随能力材料放入档案袋内。清单目录包含:申报人姓名、单位、学段学科、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具体能力条件的类别)。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推荐申报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职数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1.申报渠道

(1)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渠道。①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教师,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学校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学校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②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教师,由其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2)民间办学机构职称申报渠道。由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人社部门推荐申报。

2.组织初审

①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如实填写《材料鉴定表》(附件2、3),确保职评材料真实、齐全且手续完备。经初核,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初核结束后,评审推荐小组在《材料鉴定表》(附件2、3)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②县(区)教育局要成立初审委员会,对学校提交的网上申报信息及“能力条件”有关的纸质材料进行复核。

3.公开申报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欢迎群众监督。

(1)各学校要在学校公告栏(屏)主动公开申报通知和申报条件等信息;公开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公开学校推荐结果和每一名申报人的《材料鉴定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果(含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法人须在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系统生成导出打印的,一式两份)的公示意见栏中签署“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材料真实,符合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意见后,方可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上报。

县(区)教育局要将县(区)推荐参评人员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形成专门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抄送市人社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考核评审

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资格当年,须参加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评课教学,考评课不达标不予推荐。考评课方案、考评课成绩同步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相关考评课资料由考评课组织部门存档备查。考评课成绩等次需由申报人上传至职称管理系统。

考评课达标的申报人员由学校组织进行网上申报,再经学校所属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办法和评价标准、条件组织评审,高级教师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批。

高级教师资格评审。申报当年需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一级教师资格评审。申报当年需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件9)中的学历资历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填写《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0)一式2份,并于9月28日前报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评审,逾期不报者不得申报破格评审。

(二)关于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

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

②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③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少先队安徽省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或思政课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学科成果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根据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不得申报职称。

学时认定的基本程序为:每年度校本培训学时由学校和县、区及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并审验,集中培训学时由培训院校填写,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培训所获得的学时(学分),凭合格(结业)证书计入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后,以县、区,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进行学时认定。

职称申报系统中,继续教育分每年公需课总学时、专业课总学时录入(根据系统要求逐年录入),上传的附件为《继续教育本》中对应的“继续教育登记”和“验证登记”页面,每页空白处须标注本人签名。验证登记页面上传时,须写清审核时间。

(五)关于支教经历要求。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合理界定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并将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名册同步报送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涉及“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一律不予评审。申报一级教师的申报人员不作支教要求。

(六)有关年限计算。除继续教育学时按学年度计算外,其他学历、资历、业绩等均按周年计算,本年度职称评审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任职年限满5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的,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

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取得的职称,从授权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七)关于援派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对援派人才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关于明确援藏援疆教师职称评聘有关事项的通知》(淮教〔2019〕127号)执行。申报人员援派期间因故不能及时返回参加考评课的,可申请以视频录像课的形式参加考评。

(八)初次认定职称。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按管理权限做好职称的初次认定,认定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请人逐级提交相应材料至评委会,职称初次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对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九)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今年将职称异地确认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若有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确认。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岗位设置情况佐证材料。市直学校报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岗位核定情况、空岗情况及评审名额核算统计情况有关佐证材料,加盖人社、教育部门公章。

2.经审核后的申报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鉴定表》(附件2、3)。

3.《  年度  系列  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高级、一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同步报送,表格报送前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校对。

4.单位公示证明(附件5),并附公告栏公示照片、网站公示链接或图片。

5.《淮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附件7)。

(二)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1.近一个基本任职年限每学年度《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报告册》。

2.德育工作总结和行动研究报告。

3.对于不便上传的教案、听课记录、公开课、班主任、辅导青年教师等能力条件材料,按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要求以纸质形式上报。

4.申报人(含认定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经学校审核后,从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交由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上报。

5.《淮北市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2、3)上报至学校审核后统一交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1月3日前完成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公示及系统报送工作,并将审核推荐情况形成《初评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纸质材料于11月6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年度  系列  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word或excel)须同时上报,邮箱:470837181@qq.com,联系电话:0561-3881256。

一级教师和市直学校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纸质材料,含直接认定人员材料,于11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纸质版、电子版须同时上报,邮箱:hbjyszk@163.com,联系电话:0561-3880396。

六、纪律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系统长期留存,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伪造学历、资历,未在教学一线岗位,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下载他人论文,证书造假,提供老教案、假教案,听课记录等材料涂改造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上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视情节追究申报人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各单位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无效。推荐申报全过程应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不签署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在申报评审过程中,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弄虚作假、包庇袒护或把关不严、随意降低标准等,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未尽事项,按照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自行下载):

          1. _年度 系列 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2.《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docx
          3.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 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皖教师〔2020〕7号).pdf
          4.城镇教师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docx
          5.单位公示证明.doc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7.淮北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doc
          8.淮北市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doc
          9.淮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docx
          10.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x
          1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