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轮雨雪冰冻天气隐患排查和应对工作的通知
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从1月25日开始到春节期间,我省将迎来一次明显雨雪过程,持续时间长、过程雪量大且后期气温低,积冰不易消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区“一联一帮一包”做好联系点的应对工作,现就做好本轮雨雪冰冻天气隐患排查和应对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隐患排查
(一)重点隐患及排查责任单位:
1.农村公路、车站、急弯陡坡、市政工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学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旅游景点(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4.医院(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5.商场、宾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6.城乡结合部、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筑物、危旧房屋(责任单位:镇(办)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群体,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经济开发区)
9.种植业、养殖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0.通信电力设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隐患排查工作督查:
区减灾救灾委成立督查组,于2022年1月26日至30日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史庆超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志成同志协助史庆超同志督查
督查单位:区发改委、石台镇
第二组:
组长:孟磊 区委常委、副区长
督查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段园镇
第三组:
组长:王忠锦 副区长
督查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局、朔里镇
第四组:
组长:马晨晨 副区长
督查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开发区
第五组:
组长:王劲 副区长
督查单位:矿山集街道
第六组:
组长:吕鹏宇 副区长
督查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岳街道
二、灾害应对分工
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自然灾害救助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事发地镇(办)、开发区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副指挥长。按照职责分工成立如下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联络、综合文字、信息收集整理及报告工作;保证指挥部工作运转;联系区委宣传部,发布事件信息,开展社会动员等活动。
(二)查灾核灾组:区应急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和上报工作。
(三)生活救济组:区应急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四)卫生防治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食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等工作。
(五)生产自救组:农业生产自救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改种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业生产自救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工业企业灾后尽快恢复生产。
(六)接收捐赠组:区应急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信息公开和监管。
(七)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并督促实施,恢复受损的房屋和各类基础设施。
(八)监督检查组:区审计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宣传报道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应急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减灾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三、灾害紧急救援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视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并组织有关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一)政府救援力量
杜集区人民武装部(联系电话:3236083)
杜集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5077981133)
(二)社会救援力量
市红十字社会救援队(联系人:任明功,联系电话:13515611688)
市蓝天社会救援队(联系人:盛成波,联系电话:15956187177)
杜集区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