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石台镇人民政府关于杜集区石台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公示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5〕1号)要求,以“实用管用好用”为目的,推动石台镇逐步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结合石台镇实际,制定《杜集区石台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单位:杜集区石台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 杜集区石台镇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一2026年10月17日
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反馈,我单位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 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谢前峰
联系电话: 0561—4561072
公示附件_杜集区石台镇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docx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