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据市级政策和《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杜政办〔2022〕1号),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工信局修订了《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工作程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djqgxj@163.com,联系人:孙萌萌,联系电话:0561-3090314。
附件:1.关于《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2.《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杜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关于《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区和工业强区发展战略,按照《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淮政〔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杜集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送审稿)》框架为“4+1”,共5个方面15条,“4”是支持政策,“1”是附则。一是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包括支持实施技改项目。二是支持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改造。包括支持购置工业机器人、鼓励企业网络改造、支持数字企业领航示范、支持软件服务能力提升。三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包括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进规入统、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四是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包括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农机装备制造、支持服务型制造、支持企业自主奖励。五是附则。主要就政策适用范围、叠加奖励、奖补限额、执行时效作了明确。
三、有关部门对文件的意见协调情况
《若干政策》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两次向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征求意见,汇总后进行专题研究,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形成《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政策已于2023年9月27日出台,因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我单位对文件启动了修改程序。
杜集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区和工业强区发展战略,按照《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淮政〔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杜集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工业项目建设
1.支持实施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含已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给予设备补助支持。对新购设备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新购设备投资额的最高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改造
2.支持购置工业机器人。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最高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100万元。
3.鼓励企业网络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进行网络升级改造,对于设备及软件投入50万元及以上(其中软件投入≥全部投入的20%)的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2A、3A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4.支持数字企业领航示范。对新获评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5.支持软件服务能力提升。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年度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按业务收入的最高1%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6.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2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
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其当年营业收入每净增5000万元,给予奖励3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7.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支持企业进规入统。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小升规),自入规当年起,连续正常生产2年且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其当年产值达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增加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9.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工业企业参加上一年度“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的,按照广告费用的10%给予补助。
四、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10.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对经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省(市)财政奖补资金最高20%配套,给予合计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11.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2.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最高5%,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绿色工厂,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产品、供应链,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当年《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生产企业、单款产品装备、技术、项目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最多3个。
13.支持农机装备制造。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新研发并经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的农机装备,按其当年产品销售收入最高3%给予奖补,补贴时限为一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14.支持服务型制造。对新认定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5.支持企业自主奖励。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牵头负责人或个人,鼓励企业自行进行嘉奖。
五、附则
除有明确指出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和市级奖补政策可重复享受,但市级奖补政策要求区级资金承担,区级政策兑现资金时,应予扣除。
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C的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分别按照100%、90%、80%兑现支持资金;评价结果为D的企业,不予政策资金支持。
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按本政策规定执行。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杜政办〔2022〕1号)同时废止。本政策与法律法规或国家、省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我区原有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