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号: FE024010511023/202404-0000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布日期: 2024-04-04
发布机构: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4-04
称: 【负责人解读】杜集区医保局袁晓梅局长解读《2024年度淮北市杜集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号: 词:

【负责人解读】杜集区医保局袁晓梅局长解读《2024年度淮北市杜集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4 15: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活动主题是什么?

 

医保局局长袁晓梅:“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二、定点医疗机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医保局局长袁晓梅: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5、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7、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8、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9、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10、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店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4、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倒卖医保药品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5、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6、为他人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套取基金提供帮助;7、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参保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五、宣传活动的形式及内容是什么?

 

(一)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抖音短视频等自有媒体、结合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有奖知识问答、通过“南湖之声”制作专题节目、开辟医保专版专栏等多种渠道,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等法规政策以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等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集中宣传月线上受众参与面和参与度。

 

(二)开展线下宣传活动。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大厅以及镇办村居医保服务机构等线下宣传阵地为主导,深入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广大定点医药机构政策知晓率;借助镇办、村居“大喇叭”及广场大屏幕等宣传载体,播放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动漫视频、自制宣传视频等;通过定点医药机构门头电子屏幕、广播,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等,积极营造基金监管浓厚氛围;开展进乡镇、进街道、进村社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及参保群众在维护基金安全“承诺墙”上签字,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投诉举报方式,引导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营造 齐抓共管社会氛围。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责。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

一审:任璐

二审:代士信

三审:袁晓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