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号: FE024010511023/202404-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称: 关于印发《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号: 杜医保〔2024〕3号 词:

关于印发《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15: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医保中心、各镇(街道)医保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2024年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区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特制定《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2024年4月2日

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

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医保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2024年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决定于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宣传内容

(一)面向公众普法宣传。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对内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和源头遏止实效。

(三)对外规范宣传报道。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提升宣传亲和力和感染力,持续展播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宣传方式

(一)开展户外普法,强化现场宣传。联合高岳街道医保办在杜集区和谐广场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及医保政策宣讲,并开设义诊活动,设置政策咨询服务台,组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一对一为群众详细解读医保法规政策及欺诈骗保常见行为等问题,让医保政策入户入心。

(二)发动医保服务机构,强化阵地宣传。利用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保基层服务站点为宣传主阵地,通过发放医保宣传“小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医保政策“读本”,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警示教育短片和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等,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迅速掀起集中宣传月活动热潮。

(三)动员监督协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形成信息化、全媒体、多渠道的宣传矩阵。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员、网格员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更好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四)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强化医保服务。开展进乡镇、进街道、进村社活动,围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职工门诊共济政策、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与救助、门诊慢特病、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异地就医等医保领域民生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率。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法规宣传。组织区医保系统人员和辖区内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医务人员等,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及政策学习,签订《信用承诺书》,观看医保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强化震慑和诚信践诺教育,使广大医保、医药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区医保中心及各镇(街道)医保办,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全民普法意识,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有序开展。

(二)务实宣传,提高实效。区医保中心、各镇(街道)医保办公室要准确把握基金监管宣传的基调和时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要找准群众视角,善用群众语言,提高群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切实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参保群众规范使用基金意识、社会公众全民监督意识。

(三)及时总结,报送资料。区医保中心、各镇(街道)医保办公室要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经验,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并于4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宣传工作总结报区医保中心。

一审:任璐

二审:代士信

三审:袁晓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