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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FE024010511023/202006-00015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0-06-10
发布机构: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0-06-10
称: 杜集区医保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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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医保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来源: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15: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本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等社会热点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各股室、下属单位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部门、本股室的政务舆情,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各股室、下属单位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县政府办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股室、下属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局办公室对各股室、下属单位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开展检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政务舆情回应纳入年度考核,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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