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孙振宁就《关于提高优秀士兵一次性奖励金的通知》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1.问:这个2021.1.1是以现役军人获奖时间为准,还是以所在镇办、开发区发放奖励金时间为准?比如某优秀士兵是2020.9.1或者2019年获评,当时没有收到喜报,最近才送来的,是按原标准发呢?还是按最新标准执行?
答: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有尚未发放奖励的优秀士兵统一执行新标准。
2.问:三等功及以上执行标准呢?是否有所改变?
答: 三等功及以上的执行标准在淮退役军人组【2019】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军人优待政策的意见》有明确的标准,我区三等功以上的奖励由杜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执行【2019】4号文件,各镇办、开发区负责仪式的筹备和条幅的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