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6月4日财社〔2020〕200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3-6个月价格临时补贴支出,拨付我局11.5万元,2019年3月-2020年5月的价格补贴由区财政预算外资金支付,2020年6月-9月的价格补贴由此项资金支付,6月发放价格补贴38584元,7月发放价格补贴37464元,8月发放价格补贴24892元,9月发放价格补贴18060元(9月价格补贴是材料已给审计部门后发放的),共计发放11.9万元。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