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2022年版)》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栏目应当公开以下信息:
1、与本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名称;
2、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
3、医联体及县域医共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目前相关信息正在收集整理中,待梳理完毕后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