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根据“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勤俭办学、跟踪问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班子会议及党总支研究通过,制定该财务制度。
一、报销基本流程及审核审批权限:
1.1000元以下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两人及以上)→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校级)→验收部门签字→稽核小组签字→后勤校长签批→财务支付。
2.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两人及以上)→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校级)→验收部门签字→稽核小组签字→书记审核确认→后勤校长签批→财务支付。
3.5000元及以上的大额票据由经办人签字(两人及以上)→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校级)→验收部门签字→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稽核小组签字→书记审核确认→后勤校长签批→财务支付。
二、无需上会的情形:
对于水费、电费、网络费、邮电费、住房公积金提取、养老保险金提取等常规性缴费,经办→后勤校长签批→财务支付。
三、经办与审核职责:
1.经办人员负责提供报销所需的票据等原始资料,并对提供的票据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会计对票据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稽核小组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等。
4.部门负责人、书记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进行审核。
5.学校党组织对大额资金的支出进行监督,大额资金的支出须经过党组织的集体研究决定。
6.后勤校长负责报销程序的审核,签字完善报销手续后方可交至财务履行支付程序。
四、本规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校长室、党总支负责解释。
淮北市开渠中学
淮北市开渠中学党总支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