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应着工装上岗,认真做好门卫工作,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树立八中的良好形象。
二、门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上岗保持警惕,上岗时不酗酒,不睡觉、不看书报、手机,不准擅自离岗,做好门前保洁工作。
三、禁止学生擅自外出,如需外出须有班主任的准假条。
四、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应先由门卫联系被访人,经同意后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校。
五、严把校门关,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扰,防止闲散人员利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混入校园进行广告宣传、推销、收购或盗窃等破坏活动。
六、凡携带、运送贵重物品或大件物品出校门的人员、车辆,须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经同意后方可出校门。
七、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大声喧哗,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执勤人员履行职责。
八、学校大门规定区域内严禁摆摊设点,停放车辆。
九、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校大门区设置、张贴各类广告。
十、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学校门卫的管理,不得与门卫发生冲突。否则,学校有权拒绝进入校园。
十一、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