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教师岗位职责,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有事先请假。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3.按时参加学校各类培训、会议等,不准私自旷会。
二、考核办法
1.教师每日按时签到签退,以签到机所签时间为准。
2.考勤实行每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3.学校由校长室组织有关部门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对于不在岗、无故迟到的教职工,第一次给予教育处理,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作旷工处理。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要求: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2.签到规定:
上午:8:30之前签到;10:30之后签退
(注意:有早读及第一、四节课的教师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下午:15:00之前签到;16:30之后签退
(注意:有第一、四节课的教师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3.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亦需计入考勤,点名或签到由会议组织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