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林资函〔2024〕56 号)等规定,现制定《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的决策部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林资函〔2024〕5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杜政办〔2025〕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区林地指标严重缺乏,无法保障我区重点项目林地报批,为规范全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的,应当具备林地占补平衡指标,实行先补后占、以补定占。林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通过划定补充林地,经审查核定进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用于林地占补平衡核算使用的有效指标。为探索建立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机制,打造区级林地交易平台,明确林地占补平衡指标可调剂项目范围、指标调剂价格、调剂资金用途等,规范全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形成一定林地占补平衡指标库存,保障我区重点项目林地使用,达到稳定我区林地面积目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部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开展《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2024年10月6日—11月7日,通过杜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公众征求意见。11月8日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的法律意见书。12月11日,经区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规定。12月12日,评估小组综合分析评估论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按程序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易程序报备。12月13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本政策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杜集区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共4章16条,一是总则。包括制定依据和内容。二是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产生与使用。包括指标的划定、补充、核减、使用等。三是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包括交易主体和交易流程。四是附则。主要就政策适用范围、执行时效作了明确。
五、创新举措
(一)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完善林地保护管理制度机制,从严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充分发挥林地生态功能。
(二)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以 补定占”的原则,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完善林地占补平衡运行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林地占补动态平衡。
(三)合理划定补充林地。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明确补充林地范围,加强补充林地监管。
(四)实行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明确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要求。开展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
六、下步工作考虑
(一)强化协同配合。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沟通互动,充分利用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以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推进林地空间边界全流程监管。
(二)规范资金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应当全额汇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全区林地资源现状和规划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数量和质量并重,科学确定林地保护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协同做好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七、联系方式
解读人:刘法轮,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林业站站长,联系电话:0561-309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