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杜集区总支:
贵单位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商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商业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局、区商务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司法局、区市场局、区商务局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商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一、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对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调解流程、调解原则等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并督促其及时排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加强对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的培训,不断提升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对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件,按标准发放 “一案一补” 补贴。
二、整合有关力量,合力化解纠纷
整合市场监管、公安、商场管理部门等人员力量,及时从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和报警线索中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第一时间化解相关纠纷。对发现的简单纠纷(如消费争议)由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快速调处;对复杂纠纷(如合同违约)积极与区、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联动,启动多部门联席调解。
三、加强消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各方力量,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等走进商圈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解答有关商户和消费者的咨询,不断提升商户和消费者的法治素养,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商户信用管理
建立商户信用档案,将投诉量与优惠政策挂钩(如租金减免、优先宣传资源)。推行“明码实价示范街”创建,要求商户公示商品溯源信息。建立信用公示制度。通过商场POS系统、在线评价平台建立消费纠纷大数据模型,在商圈电子屏实时滚动商户信用评分,对投诉率连续3个月超5%的商户启动黄牌预警。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屡教不改商户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