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杜集区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杜集区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补缴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杜集区经济适用住房——博和家园项目取得完全产权,根据《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清理清查处理方案公告》、《市清理清查经济适用住房处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淮政办﹝2008﹞55号)等文件精神,解决群众的使用需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模式
采取“集中受理、批量查询、分批补款、限时办结”工作模式,积极协调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以杜集区住建局为受理单位,组织专人在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完全产权补款业务。
二、工作流程
1、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申请人限定为已登记的产权人。
2、申请资料。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向杜集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填写《淮北市杜集区经适房申购家庭房产信息申报表》。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
3、窗口受理。在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杜集区住建局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现场一次性告知,补齐后受理。经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单位收取资料并出具《淮北市杜集区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补款业务受理单》。
4、清房查询。由区住建局保障办安排专人持批量《淮北市杜集区经适房申购家庭房产信息申报表》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和市住建局保障办对申报信息进行信息批量查询、核实申报信息。
5、补款分类。博和家园经适房销售房价均价为1777元/㎡,公告申购时间节点为2012年10月25日,经委托第三方评估申购时点的市场均价为2520元/㎡。
(1)申请人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的,按照经适房项目申购时点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或由于赠予、法院判决、购房人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取得其他住房的,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的,可按照经适房项目申购时点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3)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前已经购买或取得住房的以及除经济适用住房外另购其他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的,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的,按以下标准补交差额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是购房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的,按照经适房项目申购时点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100%补交差额;除经济适用住房外购房人家庭名下还有其他住房或商业用房的,按照经适房项目申购时点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110%补交差额。
6、通知缴款。受理单位根据查询结果分类核算补款金额和方式,并开具《淮北市杜集区经济适用住房缴款通知单》,通知申请人办理缴款业务;申请人在领取通知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税务部门足额缴纳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窗口办理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
7、办理时限。自本通知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为杜集区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业务办理时限。
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则按照届时政策以及届时时点的市场价和经适房房价差额的相应比例计算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已预约登记的除外)
三、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在博和家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张贴公示《杜集区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工作的通知》,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告知,确保通知到户。
2、加强部门联动。和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协作事项,确保衔接畅通,落实有效。
3、强化监察监督。区委督查办等部门要强化过程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正办理、序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