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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410-00006 信息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4-10-09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称: 【乱收费提示】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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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提示】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09 18:0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当前,市场上出现各类所谓的“特供酒”,这些产品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这些“特供酒”往往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一下消费提示:

(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严禁销售所谓的“专特供”白酒。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很可能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甚至可能是劣质酒。消费者要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保持理性,提高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提高安全消费意识。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购买到的是正规产品。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来选择合适的产品,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供”和“高端”,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三)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拒绝生产销售“特供酒”等违规产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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