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调离本行政区域,王忠锦提出辞去杜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杜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忠锦的辞职请求,报杜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