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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405-00020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称: 【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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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9 08: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办法有原定框架基础,改动较小,拟定公告时间为30日,即4月9日-5月10日,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为广泛听取各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区商务局。意见征集方式:

一、信函方式。通信地址:淮北市杜集区博山路6号杜集区政府杜集区商务局办公室(邮编:235000),请在信封标注“意见征集”字样。

二、电子邮件。邮箱地址:hbdjswj@163.com。

联系人:谢倩倩

办公室电话:3091020

办公室:区政府一楼商务局办公室(118室)


附件:1. 《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附件:

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提升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推动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商业繁荣培育新兴业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内贸发展

1.支持企业入库纳统对于新纳统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法人在库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市文件5万元,相山区月度新增5万元、年度新增3万元,濉溪县5万元,烈山区3万元;对于新纳统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个体工商户在库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市文件不予奖励,相山区2万元,濉溪县2万元,烈山区1万元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鼓励引进优质项目。支持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总部园区(楼宇)、电商园区、特色商业街区管理方积极协助配合开展新增上限入统工作,当年场内经营户(含大个体)成功新增入统2家的,奖励商场(市场)管理方1万元,每增加1家奖励0.5万元,最高奖励5万元(与原政策相同,与相山区支持力度相等)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对于承担限额以上商贸业培育的载体单位(镇办),经统计部门认定为新增企业后,按照新企业(企业于前一年10月以后注册)纳统的,给予一户0.5万元培育工作经费;老企业纳统的,给予一户 0.3万元培育工作经费,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户0.2万元培育工作经费。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上一年度新增商贸单位名单;(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零售额(含线上线下)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烈山区为5000万、1亿、5亿分别奖励2、3、5万元)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5)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

5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卖场、菜市场集中收银、商场化经营管理。对推行经营模式改造,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并获批新增限上企业,其中:大型商品市场和商业综合体自主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菜市场自主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新兴业态专项扶持。对获评国家“绿色商场”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特色商业街区”,给予创建单位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安徽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的商贸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拥有专门管理机构,实际经营企业10家以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电商园区、汽车园区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有关部门的奖励证书、批准文件等;(5)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建立内贸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对纳入限下运行的样本点,按每单位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提高样本单位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由镇、街道统一进行申报(与原政策相同)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限下样本单位名单;(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促进对外开放

8、鼓励企业扩大出口。1)对当年出口额首次突破300万美元(含)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1000万美元(含)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当年出口额在1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对出口增量部分(初次奖励以2023年度出口额为基数,往后奖励以上一次奖励的出口额为基数)生产型企业企业给予1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3)对贸易型企业按招商引资协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外贸企业数据以海关反馈且市局认定的上年度出口数据为准;(5)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推动外资扩量提质

9、对新引进投资总额超过50万美元及以上(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的外商直接投资类项目(FDI)经市商务局认定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加50万美元,追加奖励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的,给予同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复印件;(5)申报企业年度实际外资到资的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我区发展商贸流通服务业,重点支持对我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具有明显引导和示范效应的企业及相关单位。

(二)专款专用原则。对列入项目补助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严禁截留、挪用。

三、有关要求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有失信行为且未修复的单位不享受本政策支持。政策条款有特殊规定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2、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专项资金使用的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3、项目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4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企业,获得不同事项奖励的,可以兼得;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政策的遵循从优、从高、不重复计算原则享受扶持和奖励。对同时符合省、市、区政策支持的对象,既享受省市优惠政策,也享受本办法支持。

(二)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

1、初审。各镇(街道)、开发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开展初审并推荐。

2、审核。区商务局联合区统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审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

以区商务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监管由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跟踪,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追回拨付的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杜集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1.企业(单位)名称*

 

2.单位类别*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5.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号*

 

6.项目联系人手机号*

 

7.申报项目名称*

 

8.项目简述*

 

9.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保留1位小数)

10.补贴资金银行账号*

 

11.开户行信息*

 

12.申报方所在地初审意见

 


附件2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近五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     年度            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

三、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淮北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关于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现将《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我局起草了《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44月,我局起草了《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的初稿,经集体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2024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一)支持内贸发展;(二)促进对外开放;(三)推动外资扩量提质。

四、工作建议

建议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群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解读,让企业广泛知晓,确保《扶持办法2024版)》落地见效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服务,做好政策宣讲、企业调研及问题办结等各项工作,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细化实化落实举措。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资金监管商务局会同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出现重复奖补、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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