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杜集区“无事不扰、难时出手”服务企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4日
杜集区营商环境办公室
杜集区“无事不扰、难时出手”服务企业清单
一、“无事不扰”负面清单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禁以下行为。
1.乱管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
2.不经备案,随意到企业开展的无序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3.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多头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只处罚不教育、只执法不指导。
4.要求企业提供未纳入证明事项清单材料、“自证清白”材料。
5.强制要求企业参加对企业发展无益的考评、评比、排名、创建。
6.随意安排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无实际意义会议,开展没有实质内容的调研、督导。
7.要求企业报送无法定依据和不必要的报表、数据。
8.强制要求企业参加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
9.假借部门权力,滥用自由裁量权,为企业选择性服务,以权谋私。
10.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其他行为。
二、“难时出手”正面清单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下事项。
1.政务服务类:企业开办、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知识产权保护等。
2.要素保障类:建设用地、获得水电气、消防验收、环保手续等。
3.公开承诺类:政府在环境建设、招商引资、惠企政策等方面制订的措施、公开承诺等。
4.社会保障类:劳动用工、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
5.融资贷款类: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融资渠道、融资成本等。
6.纳税服务类:税费咨询、智慧办税、办税成本、税收优惠等。
7.法律援助类: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需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的法律援助事项等。
8.生活保障类:新投资企业、人才引进中的公房租赁等。
9.政策咨询类:涉企政策的统一发布、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等。
10.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涉企事项报备制度。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开展的各类检查等,需经备案、批准后实施。检查企业、项目前,应提前告知属地包保干部。检查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检查后,要及时将《入企检查备案表》报至区营商环境办。
(二)建立企业诉求限时办理制度。咨询类等简单诉求要即时解决,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难以立即答复的,24小时内办结反馈。对投诉求助类等一般诉求要限时解决,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对涉及多个部门、政策性强的综合类和复杂类等诉求要会诊解决,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区营商环境办会同区委督查考核办开展督查考评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要根据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咨询部门:杜集区人民政府
咨询人: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吴华
咨询电话:0561-309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