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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305-00053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内容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日期: 2023-04-05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称: 《杜集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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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杜集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4-05 09: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对商贸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全区商贸经济发展,加快限上商贸企业的培育,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安徽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4号)及淮北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品质生活 徽动消费”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淮商办〔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方面,是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商贸主体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限上企业在商贸流通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限下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限上企业的积极性,从而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提供有力的抓手。此外,随着限上企业数量规模的扩大,商贸领域的就业岗位和纳税企业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从而为地方财政创造更多的财源,为提升就业率和稳定社会作出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部署,20233月份区商务局牵头开展《杜集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方案》起草工作,区商务局认真分析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梳理企业政策诉求和主要需求,学习省市区现行相关政策措施及其他县区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

征求意见情况:202343日,《杜集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方案(送审稿)》向区委办、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28家单位和三镇两办、开发区征求意见,其中区司法局提出修改意见2条,采纳2条;区经信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

515日向高岳、朔里镇商会,淮北市润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相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商贸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均无意见。

合法性审查情况:2023510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杜集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方案(送审稿)》符合法律政策规定。

公平竞争审查情况:202359日,经区市场局公平竞争审查,《杜集区2023年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培育激励方案(送审稿)》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规定。

2023518日提请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本政策并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为提升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到2023年末,全区新增限额以上的商贸单位60家及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是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限上单位的培育、纳统、管理及名录库信息维护,及时对名录库中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的掌握企业有关信息,确保达到限上企业能及时入库。市场监管局需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限上单位培育工作,及时将有望达限标准的名单提供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加大部门信息共享。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限上单位培育考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纳统工作问题。

二是按照区统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应督促企业按时报送资料;统计部门对已报送的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三是核验通过后,为最终核定的新增企业培育单位,发放培育工作经费。

六、创新举措

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形式,积极培育限上单位的主体规模,加强日常数据监测和跟踪服务,做到依法纳统、应统尽统。

七、保障措施及下步工作考虑

一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企业服务,做好政策宣讲、企业调研及问题办结等各项工作,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三是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出现重复奖补、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八、联系方式

解读人:范宇峰,杜集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1-3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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