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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208-00014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内容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日期: 2022-08-09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8-09
称: 《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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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09 17:3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我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偏低,缺乏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疫情后随着经济修复动能逐渐减弱,经济增长动力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区商务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85号)淮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淮发〔2021〕16号)淮北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商市场〔202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的实施,对提升我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水平,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地方税收和社会就业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商贸主体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限上企业在商贸流通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限下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限上企业的积极性,从而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提供有力的抓手。此外,随着限上企业数量规模的扩大,商贸领域的就业岗位和纳税企业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从而为地方财政创造更多的财源,为提升就业率和稳定社会作出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部署,区商务局牵头开展《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起草工作,区商务局认真分析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梳理企业政策诉求和主要需求,学习省市区现行相关政策措施及其他县区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提请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本政策并于8月9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限上企业在商贸流通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商业繁荣、培育新兴业态,

五、主要内容

针对在杜集区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及组织,设立“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此款需秉承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专款专用。

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入库纳统;鼓励专业市场管理方协助开展纳统工作并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分支机构转独立法人、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支持工业企业实现产销分离等方面。鼓励创建“安徽特色商业街区”、国家“绿色商场”、“安徽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等。鼓励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对新建的物流配送中心,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消费市场分析样本体系建设,提高样本企业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

六、创新举措

首先是扶强促优,做大商贸实体规模,重点打造核心商业、培育特色商业街区、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发展、引导企业提档升级。其次是支持发展新兴业态,推动商贸转型升级,发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支持电商创业创新、鼓励企业创牌创优。最后是紧盯当下重点任务,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七、保障措施及下步工作考虑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出现重复奖补、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杜集区商务局

联系人:范宇峰,杜集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1-3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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