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政办〔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杜集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杜集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
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2〕3号)精神,确保全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各方协同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化解,着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条件。
二、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2月开始,至2022年6月初基本完成。
(一)开展全面排查(2022年2月1日-3月20日)。
1.全面摸清底数。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贯彻落实,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特别是对群众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
2.逐级建档立册。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镇、街道、开发区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区农水局汇总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镇(街道)汇总表》。
3.开展抽查督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各村(社区)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统计汇总本地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镇(街道)汇总表》,经党政负责同志审定后,纸质、电子档于3月20日前同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积极稳妥化解(2022年2月1日-5月20日)。
1.坚持调解为先。镇村切实发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体责任,边排查边化解,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2.加强分类处置。对排查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坚持依法依规、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时限,分层次、分类别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
3.注重综合施策。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三)巩固提升建机制(5月20日-6月20日)。
完善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党政负责同志审定后6月5日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镇(街道)汇总表》销号后,于6月10日前盖章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镇村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全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二)狠抓摸排整改。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辖区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划片包干,逐村、逐社区,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走访摸排。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对策,并明确专人,及时调处,建立工作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三)村级具体落实。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逐户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部门联合行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宅基地、承包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记忆和乡愁,是务工归来的“根据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紧抓实,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办法路径,进一步健全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有效消除各类稳定隐患和苗头,确保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级将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调处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走过场、弄虚作假的通报批评;对在专项行动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
附件:1.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2.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3.相关表格
附件1
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省联席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区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指导镇(街道)、开发区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全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市联席会议和区委、区政府汇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组织规则
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残联、区妇联等部门组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为牵头单位。
区政府副区长王忠锦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王海芳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俞晓彬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由工作专班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
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忠锦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王海芳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成 员:刘 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学兵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学成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过之华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茂峰 区法院副院长
祁 森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德彬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大敏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娟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海洋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民生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徐继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振宁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蒋冬梅 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 瑾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张 峰 区残联副理事长
高玉荣 区妇联副主席
附件3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 份 |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是否本村村民 |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
||||
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宅基地 □承包地 |
|||
纠纷对象 |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
||||
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
|||
承包地 |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
||||
主要内容 |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发生时间 |
|
||||
受理时间 |
|
||||
纠纷化解情况 |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
纠纷 原因 |
当事人 姓名 |
纠纷 对象 |
涉及 户数 和人数 |
发生 时间 |
受理 时间 |
化解 情况 |
责任 主体 |
责任 领导 |
牵头 指导 部门 |
宅基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包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镇(街道)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纠纷 原因 |
土地类型 |
排查数量 |
涉及户数 和人数 |
化解情况 |
牵头指导部门 |
确 权 |
宅基地 |
|
|
|
|
权 属 |
|
|
|
|
|
处 置 |
|
|
|
|
|
审 批 |
|
|
|
|
|
占 用 |
|
|
|
|
|
住宅继承 |
|
|
|
|
|
拆迁安置 |
|
|
|
|
|
其 他 |
|
|
|
|
|
确 权 |
承包地 |
|
|
|
|
权 属 |
|
|
|
|
|
处 置 |
|
|
|
|
|
机动地发包 |
|
|
|
|
|
四荒地发包 |
|
|
|
|
|
其 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