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您介绍一下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答: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杜集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形成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含驻区单位)、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含驻区单位)、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和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目录。
答: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
答: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推进调整规范工作。41家相关单位结合实际,从省委编办规范的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事项中逐条对照认领,并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调整规范。后面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道)等41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反馈,均无意见。
问:该文件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确保清单权威性。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清单统一性。依据省统一指导目录进行认领,各类权力事项实现要素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确保清单实效性。通过清单调整规范,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问:请问清单调整结果是什么?
答:调整后,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认领了1982条事项,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认领了732条事项,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调整规范为25条事项;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认领了38条事项,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认领了140条事项。
问:请问该政策是什么时候印发的?
答:5月24日区司法局通过了以上清单目录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相关书面审查意见。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杜集区区、镇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送审稿)》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经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6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