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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112-0000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2-03-02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3-02
称: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号: 杜政办〔2022〕3号 词:
废止时间: 暂无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2 16: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杜政办〔2022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杜集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日 


杜集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保障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建保函〔20191615号)等文件要求,参照《淮北市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淮住保办〔2018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至淮北市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租房进行运营管理服务。

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择优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切实解决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科学制定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政策和管理规范。

(二)坚持公平择优。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法律规章制度规定,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

(三)坚持注重实效。政府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绩效评估和过程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购买主体。我区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购买主体为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规范购买内容。全面梳理现行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四个公租房(东湖家园、白鹭栖园、岱河花园、青年路)运营管理内容,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购买内容主要有:综合管理服务、租赁管理服务、维修养护服务等。

1、综合管理服务

1)做好小区入住人员信息采集和录入,大力推进互联网+”服务模式,按照时间节点打造公租房手机APP服务终端,并协助保障中心做好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维护;

2)在实际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做好智能化管理系统及检测平台建设和维护,提升监管效能;

3)承担、协助社会调查、绩效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4)租赁户的投诉、意见的收集处置。

2、租赁管理服务

1)入住和退出管理。主要包括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协助开展资格复审,办理房屋腾退等工作。推进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方案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骗取、违规使用、逃费欠费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得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不得包括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租金收缴。按财务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建立健全租金台帐,完成协议双方约定的公租房(包括配建商业管理用房)的租金代收缴工作。

3)空置房管理。定期核查、统计上报空置房情况,做好空置房的清洁、维修,保证空置房满足配租条件。

4)使用管理。建立入户回访和日常巡查制度,制定年度入户回访工作计划和要求,按月抽查入户回访工作情况,建立入户回访档案,年度累计回访户数不少于在保户数的95%,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公租房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的预防宣传,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消防、电梯、燃气、围护、电器等各类安全隐患。

5)动态信息管理。按分类清晰、调阅方便、信息齐全的要求,采集管理承租方入住及动态信息,建立健全租金台帐、空置房、入户回访、机动车辆等管理档案。

6)其他约定的租赁管理服务工作。

3、维修养护服务

3.1结合我区公租房后期管理工作实际,以下项目列入购买维修养护服务范围:

1)承租方入住前房屋及户内配套设施的维修、更新;

2)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承租方原因引起的渗漏水,水电、门窗、阳台护栏、太阳能等配套设施的损坏;

3)房屋外墙面、屋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保温层维修的;

4)房屋共用的楼地面、走廊、外檐面层、护栏、楼梯、水箱等需要维修的;

5)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维修、加固的;

6)房屋电梯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对讲系统等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不含正常维保、年检费用);

7)公租房小区共有部位、配套设施设备,因自然损耗需要大中修、更新的;

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需要维修的项目;

9)因使用不当、擅自改造原因造成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损毁,影响使用安全的应急维修;

10)维修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包括工程监理、设计、造价、审计等)。

3.2不列入购买维修养护服务的范围:

1)承租方已验收承租的房屋,在租赁期间,户内配套的水龙头、软管、地漏、台盆配件(不包括主台盆)、洗菜盆配件(不包括主洗菜盆)、三角阀、蹲便器配件(不包括主蹲便器)、冲洗阀、冲水水箱配件(不包括主水箱)、花洒、排气扇、灯泡(管)、照明开关、弱电接口、电源插座、燃气灶头、内门锁、纱窗、门窗小五金件等低值易损耗品的维修养护;

2)质保期内须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的项目;

3)经鉴定,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管理、养护不当原因造成的维修项目;

4)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建设;

5)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养护项目及内容。

(三)科学选择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具备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所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等能力。主要包括: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

2、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4、具备服务提供条件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四)完善购买机制。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购买机制。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杜集区四个公租房(东湖家园、白鹭栖园、岱河花园、青年路)采用统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五)测算服务费用。四个公租房(东湖家园、白鹭栖园、岱河花园、青年路)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应严格按照运营管理服务的职责范围分列计费项目,各项目费用参照市场平均水平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大小、保修期限等因素对管理成本的影响。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指导标准构成项目减少或服务标准降低的,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应相应降低。

(六)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将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且将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在政府现有公租房运营管理支出中统筹安排,并结合实际需要调整资金投入。公租房租金收入按照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

(七)规范服务标准。根据所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内容,系统制定《杜集区公租房维修管理办法》《杜集区公租房一体化监管平台管理细则》《杜集区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杜集区运营管理承接主体考核办法》等基本服务标准和规范,方便承接主体掌握,便于购买主体监管。购买主体要及时检查服务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标准体系。

(八)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由购买主体、保障对象和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机制与动态调整机制。要在购买合同中细化、量化政府购买服务的预期目标、实施效果和保障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以保障对象的满意度评价为重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结算购买服务资金、编制以后年度项目预算、选择承接主体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杜集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有关重要事项,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做好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机构改革衔接。理顺区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实现政事分开、明确单位分类、规范编制与预算管理后,再按规定参与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政府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编外人员的费用纳入购买内容,变相列支费用。

(三)扎实推进方案实施。结合本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依据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必要时制定具体试点实施细则;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杜集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反馈。

(四)注重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和流程安排,精心做好政策解读。设立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热线0561-3090558,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反馈的渠道,主动听取保障对象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保障对象合理诉求。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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