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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2112-00004 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1-11-25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25
称: 关于《杜集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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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集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25 17:2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淮政办秘〔2014〕23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杜集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切实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途径,全面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 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标准(2021 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部署,区市场局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 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标准(2021 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 号)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征求意见

起草后区市场局广泛征求各方意,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后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杜集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

本方案制发前,已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区市场局的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

4.上会讨论结果

提请区政府第77次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杜集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实施方案》。

5.正式印发

11月24日,正式印发《杜集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按申报时限(2022年7月底前)及时向省食安委提出验收申请,争取2023年成为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五、主要任务

本方案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 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标准(2021 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 号)的配套方案,条目结构上与《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基本相同。结合我区实际,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注重源头治理,把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健全规范的全程监管机制,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治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六、创新举措

(一)统一部署,分级创建。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各镇(街道)、食安委各相关部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同时注重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积极创新。紧紧抓住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难点,突出亮点,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全民动员,协同共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五)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衡量标尺,通过创建工作,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是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是维护基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成立杜集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创建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的各项工作经费作为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需要。区食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三)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县(区)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创新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好措施,提升保障食品安全能力。

(四)加大政策激励。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创建工作管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做到依法依纪、公开透明、节俭高效,确保创建工作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信。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和任何形式干扰评价工作。

八、联系方式

解读人:陈东,杜集区市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1-401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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