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杜集区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冯卫宁解读《杜集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出台背景及依据。
冯卫宁:为了让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更好地保障供养人员,加强供养机构及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以及民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冯卫宁: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水平,夯实和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研判和起草过程。
冯卫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冯卫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应加强对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应坚持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坚持落实制度,不分亲疏;坚持依章依规,廉洁自律;坚持互助尊重,和谐融洽的原则。在继承和发扬尊老爱老敬老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域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新情况,把握新特点,充实新内容,创造新方法,做好管理基础工作。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冯卫宁:本办法共分为7章49条。包括:总则、职能职责、入院供养、医疗护理、日常制度、后勤管理、附则。本办法一步健全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更好地生活。
问:请您介绍下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冯卫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供养机构日常管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
解读人:杜集区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冯卫宁
联系电话:0561-40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