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杜农〔2020〕26号,以下简称《通知》),杜集区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芳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不容放松。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办质〔2020〕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通知》的需要。
二是贯彻落实《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淮农质函〔2020〕11号)的需要。
三是确保“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直接关系每个人的生活,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知》出台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认真学习研究《通知》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书面印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通知》送审稿,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病虫害情况的用药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危害因子的风险监测力度。主要涉及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判、做好预警。
五、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有六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加强风险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判、做好预警。
(三)强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两节”期间开展联合执法。
(四)推进合格证制度,夯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与市场监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有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
(六)严格应急值守,防控突发应急事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
六、创新举措
一是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病虫害情况的用药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危害因子的风险监测力度。
三是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信用监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细致解读,通过实地走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确保农户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二是强化工作监管,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应急值守,防控突发应急事件。
解读人:杜集区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芳
联系电话:0561-309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