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杜集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办主任周东对《通知》全面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二、年检范围: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年检时间
2020年4月15日-7月15日
四、年检程序及所需材料:
1.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材料。
2.开展审核工作,报送年检纸质材料。
3.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五、年检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登陆网上年检在线填报,对规定填报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缺项。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实事求是,《年检报告书》要打印成纸质文本。
(二)业务主管单位要与登记管理机关加强联络协调,严格把握年检标准,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情况、年检材料如有异议,要及时协商解决,也可协同现场督查。同时还要做好年检的后续工作,确保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三)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以及给予警告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社会组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给予以撤销登记的处罚。
六、问题咨询
社会组织在接受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办公电话咨询。
联系咨询电话:0561-401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