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集中展示
号: 003087762/201801-00100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集中展示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7-11-03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03
称: 杜集区民政局中介服务清单
号: 词:

杜集区民政局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17-11-0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杜集区民政局中介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及项目编码

所处环节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收费、收费类型、标准及依据

委托主体

处理意见及理由

备注(是否涉密等)

资质条件

资质依据

主管部门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机构数量

1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003031443QT001-02

行政审批受理前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不定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改由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2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编著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中,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003031443QT001-03

行政审批受理前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不定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保留

 

3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003031443QT001-04

行政审批受理前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不定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保留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四)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003031443QT003-01

行政审批受理前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不定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改由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5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003031443QT003-02

行政审批受理前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不定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保留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003031443QT003-03

行政审批受理前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

不定

收费、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保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