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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762/201801-00085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集中展示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7-11-03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03
称: 杜集区征收办中介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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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征收办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17-11-0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及项目编码

所处环节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资质条件

资质依据

主管部门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机构数量

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收费、收费类型、标准及依据

委托主体

处理意见及理由

备注(是否涉密等)

1

房屋征收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 房屋价值补偿确定

房屋征收决定之后

具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资质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企业或政府

大约20个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和行业标准

申请房屋价值评估的行政相对人

保留

2

房屋的区位、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内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1. 房屋的权属、区位等确认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有区人民政府公布后

测绘服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省国土资源厅

测绘公司

测绘服务公司

7

物价部门核定

申请房屋区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登记调查的单位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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