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成果,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现将区(镇)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镇)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主要内容
区(镇)级公共服务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同时与服务事项一一对应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承办机构、所需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中介机构资质条件、对应权力事项名称、清理意见等。
二、严格执行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制度
严格按照服务指南,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严格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以降低服务门槛为基准,以优质服务为标准,严把中介机构准入关口,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服务收费,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加强服务清单管理
区(镇)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服务清单。区(镇)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动态调整,由实施单位提出,按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进一步规范清单运行
要以两个服务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依法依规、群众需求、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服务机制。区直相关部门(镇)要积极主动与省、市直对口部门做好对接,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通过推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建设,做好与清单的衔接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杜集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
2、杜集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
3、杜集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