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
号: 003087762/201711-00078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17-11-03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1-03
称: 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
号: 词:

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17-11-0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朔里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

出具经济状况证明▲

镇党政办公室

2

提供发布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的证明▲

镇党政办公室

3

组织应急宣传与应急演练服务指南

镇武装部

4

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和救援演练

镇武装部

5

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镇农办室

6

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和传染病防治宣传

镇卫生院

7

协助做好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应急处理

镇农办室

8

协助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服务指南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9

防洪教育服务指南

镇武装部

10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镇农办室

11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土地调查服  务指南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镇农办室

13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4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5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6

提供和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镇农办室

17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并协助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纠纷

镇农办室

18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

镇农办室

1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镇农办室

20

未成年人安全事故防范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镇中心学校

21

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转报

镇安监站

22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调查便利

镇安监站

23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镇农办室

24

农业环境保护

镇农办室

25

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指导恢复农业生产

镇农办室

26

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鼓励和支持采取秸秆还田、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间作套种等保土耕作方法

镇农办室

27

组织开展饲养动物强制免疫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28

重大动物疫情防控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29

协助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30

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31

设施农业建设管理

镇农办室

32

组织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

镇卫生院

3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4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确认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5

出具婚育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6

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7

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镇卫生院(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8

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镇卫生院(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9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0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婚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1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2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5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6

生育证初审及转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7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8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及转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9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0

节育奖发放的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1

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2

人口基金救助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3

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奖励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4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6

孕情检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7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8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9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0

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1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镇民政办

62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镇民政办

63

农村五保户审核或核销及转报

镇民政办

64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镇民政办

65

残疾人证的代发放

镇民政办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66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审核、转报

镇民政办

67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转报(精补)

镇民政办

68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镇民政办

69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及转报

镇民政办

70

民政救济资金、物资初审、转报及发放

镇民政办

71

义务兵优待金申报发放

镇民政办

72

出具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镇民政办

73

帮助、督促敬老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镇民政办

74

兴办敬老院、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

镇民政办

75

兵役登记

镇武装部

76

组织公民献血

镇卫生院

7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镇社保所

7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

镇农合办

79

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镇财政所

80

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入学条件

镇中心学校

81

义务教育安全保障

镇中心学校

82

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镇中心学校

83

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子女学前教育保障

镇中心学校

84

协助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镇供电所

85

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镇司法所

86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

镇司法所

87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镇农办室

88

集中供水

镇农办室

89

节水抗旱知识宣传,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

镇农办室

90

协助处理水事纠纷、查处破坏水工程设施等水事违法案件

镇农办室

9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

镇农办室

92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及转报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3

农村危房改造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4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5

申请农民宅基地审核服务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96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7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8

对农民建房抗震设防提供指导和服务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9

乡道的建设和养护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1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镇社保所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01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镇社保所

102

《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就业援助对象年审)

镇社保所

103

补发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社保所

104

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05

就业登记

镇社保所

106

就业救助与就业服务

镇社保所

107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对象确定的承办转报

镇社保所

108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09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10

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

镇文化站

111

开办图书室、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镇文化站

112

提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帮助

镇文化站

113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镇文化站

114

农村文化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文化站

115

林木采伐许可证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16

农村集体林权证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17

乡村医生培训

镇卫生院

118

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证明▲

镇中心学校

119

出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镇统战部

120

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转报

镇民政办

121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镇政府

122

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镇政府

123

气象信息传递

镇政府

124

气象灾害报告和灾情协助调查

镇政府

125

气象信息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镇政府

126

接待来镇上访群众

镇信访办

127

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

镇信访办

128

办理群众来信

镇信访办

129

信访信息公开

镇信访办

130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镇信访办

131

开展信访宣传活动

镇信访办

 

 

 

 

 

 

石台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

出具经济状况证明▲

镇党政办公室

2

提供发布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的证明▲

镇党政办公室

3

组织应急宣传与应急演练服务指南

镇武装部

4

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和救援演练

镇武装部

5

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6

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和传染病防治宣传

镇卫生院

7

协助做好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应急处理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

协助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服务指南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9

防洪教育服务指南

镇武装部

10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1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土地调查服务指南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3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初审及转报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4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5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6

提供和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7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并协助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纠纷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8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

未成年人安全事故防范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镇中心学校

21

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转报

镇安监站

22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调查便利

镇安监站

23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4

农业环境保护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5

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指导恢复农业生产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6

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鼓励和支持采取秸秆还田、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间作套种等保土耕作方法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7

组织开展饲养动物强制免疫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28

重大动物疫情防控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29

协助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30

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31

设施农业建设管理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32

组织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

镇卫生院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3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4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确认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5

出具婚育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6

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7

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镇卫生院(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8

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镇卫生院(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9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0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婚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1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2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5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6

生育证初审及转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7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8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及转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9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0

节育奖发放的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1

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2

人口基金救助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3

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奖励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4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6

孕情检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7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8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9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0

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1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镇民政办

62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镇民政办

63

农村五保户审核或核销及转报

镇民政办

64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镇民政办

65

残疾人证的代发放

镇民政办

66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审核、转报

镇民政办

67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转报(精补)

镇民政办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68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镇民政办

69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及转报

镇民政办

70

民政救济资金、物资初审、转报及发放

镇民政办

71

义务兵优待金申报发放

镇民政办

72

出具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镇民政办

73

帮助、督促敬老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镇民政办

74

兴办敬老院、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

镇民政办

75

兵役登记

镇武装部

76

组织公民献血

镇卫生院

7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镇社保所

7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

镇农合办

79

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镇财政所

80

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入学条件

镇中心学校

81

义务教育安全保障

镇中心学校

82

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镇中心学校

83

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子女学前教育保障

镇中心学校

84

协助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镇电管站

85

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镇司法所

86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

镇司法所

87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8

集中供水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9

节水抗旱知识宣传,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90

协助处理水事纠纷、查处破坏水工程设施等水事违法案件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9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92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及转报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3

农村危房改造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4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5

申请农民宅基地审核服务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96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7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8

对农民建房抗震设防提供指导和服务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99

乡道的建设和养护

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所

1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镇社保所

101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镇社保所

102

《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就业援助对象年审)

镇社保所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03

补发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社保所

104

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05

就业登记

镇社保所

106

就业救助与就业服务

镇社保所

107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对象确定的承办转报

镇社保所

108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09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10

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

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111

开办图书室、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镇文化站

112

提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帮助

镇文化站

113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镇文化站

114

农村文化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文化站

115

林木采伐许可证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16

农村集体林权证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17

乡村医生培训

镇卫生院

118

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证明▲

镇中心学校

119

出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镇民宗办

120

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转报

镇民政办

121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镇政府

122

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镇政府

123

气象信息传递

镇政府

124

气象灾害报告和灾情协助调查

镇政府

125

气象信息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镇政府

 

 

 

 

 

 

 

 

 

 

 

 

 

 

 

段园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

出具经济状况证明▲

镇党政办公室

2

提供发布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的证明▲

镇党政办公室

3

组织应急宣传与应急演练服务指南

镇安监办

4

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和救援演练

镇城建所

5

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镇农办

6

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和传染病防治宣传

镇卫生院

7

协助做好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应急处理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8

协助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服务指南

镇环保站

9

防洪教育服务指南

镇农办

10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镇国土所

11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土地调查服  务指南

镇国土所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镇农办室

13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

14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5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6

提供和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镇农办室

17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并协助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纠纷

镇农办室

18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

镇农办室

1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镇农办室

20

未成年人安全事故防范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镇中心学校

21

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转报

镇安监站

22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调查便利

镇安监站

23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镇农办

24

农业环境保护

镇环保站

25

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指导恢复农业生产

镇农办室

26

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鼓励和支持采取秸秆还田、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间作套种等保土耕作方法

镇环保站

27

组织开展饲养动物强制免疫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28

重大动物疫情防控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29

协助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30

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

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31

设施农业建设管理

镇农办室

32

组织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

镇卫生院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3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34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确认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5

出具婚育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36

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37

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8

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镇扶贫办

39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0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婚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1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2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5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6

生育证初审及转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7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8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及转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9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0

节育奖发放的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1

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2

人口基金救助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3

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奖励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4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6

孕情检查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7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8

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9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0

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1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镇民政办

62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镇民政办

63

农村五保户审核或核销及转报

镇民政办

64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镇民政办

65

残疾人证的代发放

镇残联

66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审核、转报

镇民政办

67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转报(精补)

镇残联

68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镇卫生院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69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及转报

镇民政办

70

民政救济资金、物资初审、转报及发放

镇民政办

71

义务兵优待金申报发放

镇民政办

72

出具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镇社保所

73

帮助、督促敬老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镇民政办

74

兴办敬老院、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

镇民政办

75

兵役登记

镇武装部

76

组织公民献血

镇卫生院

7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镇社保所

7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

镇新农合

79

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镇财政所

80

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入学条件

镇中心学校

81

义务教育安全保障

镇中心学校

82

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镇中心学校

83

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子女学前教育保障

镇中心学校

84

协助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镇供电所

85

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镇司法所

86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

镇司法所

87

集中供水

镇农办室

88

节水抗旱知识宣传,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

镇农办室

89

协助处理水事纠纷、查处破坏水工程设施等水事违法案件

镇农办室

90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

镇农办室

91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及转报

镇城建所

92

农村危房改造

镇城建所

93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镇城建所

94

申请农民宅基地审核服务

镇城建所

9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镇城建所

96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镇城建所

97

对农民建房抗震设防提供指导和服务

镇城建所

98

乡道的建设和养护

镇城建所

9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镇社保所

100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镇社保所

101

《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就业援助对象年审)

镇社保所

102

补发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社保所

103

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04

就业登记

镇社保所

105

就业救助与就业服务

镇社保所

10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对象确定的承办转报

镇社保所

107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

镇社保所

108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镇残联

109

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

镇文化站

110

开办图书室、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镇文化站

111

提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帮助

镇文化站

112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镇文化站

113

农村文化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及转报

镇文化站

114

林木采伐许可证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15

农村集体林权证初审及转报

镇农办室

116

乡村医生培训

镇卫生院

117

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证明▲

镇中心学校

118

出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镇宗教办

119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镇政府

120

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镇政府

121

气象信息传递

镇政府

122

气象灾害报告和灾情协助调查

镇政府

123

气象信息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镇政府

124

接待来镇上访群众

镇信访办

125

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

镇信访办

126

办理群众来信

镇信访办

127

信访信息公开

镇信访办

128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镇信访办

129

开展信访宣传活动

镇信访办

 

 

 

 

 

 

 

 

 

 

 

 

 

高岳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

出具经济状况证明▲

街道党政办公室

2

组织应急宣传与应急演练

街道党政办公室

3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确认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4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5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6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7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8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9

生育证初审及转报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0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1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及转报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2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3

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4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5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婚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6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7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8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19

出具婚育证明▲

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2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街道社保所

2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街道社保所

22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街道社保所

23

《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就业援助对象年审)

街道社保所

24

补发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街道社保所

25

就业援助

街道社保所

26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街道社保所

27

就业救助与就业服务

街道社保所

28

办理新参保、续保、中断参保

街道社保所

2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发

街道社保所

30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街道民政办公室

31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街道民政办公室

32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审核、转报

街道民政办公室

33

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

街道民政办公室

34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标准公布

街道民政办公室

35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

街道民政办公室

36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标准公布

街道民政办公室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37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确认

街道民政办公室

38

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

街道民政办公室

39

医疗救助申请

街道民政办公室

40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街道民政办公室

41

兵役登记

街道武装部

42

法律咨询援助

司法所

43

组织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司法所

44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司法所

45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街道文化站

46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街道组织部

47

兵役登记

街道武装部

48

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转报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49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调查便利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矿山集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1

出具经济状况证明▲

街道党政办公室

2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确认

街道计生办公室

3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街道计生办公室

4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对象的一次性奖励

街道计生办公室

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7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8

生育证初审及转报

街道计生办公室

9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10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及转报

街道计生办公室

11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街道计生办公室

12

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

街道计生办公室

13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街道计生办公室

14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婚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街道计生办公室

15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16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17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街道计生办公室

18

出具婚育证明▲

街道计生办公室

19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街道社保所

2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街道社保所

21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街道社保所

22

《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就业援助对象年审)

街道社保所

23

补发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街道社保所

24

就业援助

街道社保所

25

就业救助与就业服务

街道社保所

26

办理新参保、续保、中断参保

街道社保所

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发

街道社保所

28

城乡低保初审及转报

街道民政办公室

29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街道民政办公室

30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审核、转报

街道民政办公室

31

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

街道民政办公室

32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标准公布

街道民政办公室

33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

街道民政办公室

34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标准公布

街道民政办公室

35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确认

街道民政办公室

36

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

街道民政办公室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单位

37

医疗救助申请

街道民政办公室

38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街道民政办公室

39

兵役登记

街道武装部

40

组织应急宣传与应急演练服务指南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41

社区矫正

街道司法所

42

法律援助

街道司法所

43

普法工作

街道司法所

44

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街道司法所

45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街道组织部门

46

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街道环卫所

47

收缴环境保洁费

街道环卫所

48

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转报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49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调查便利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