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6日
2023年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起步之年,做好以绿色有机地标名特优新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意义重大。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增总量,提占比,做大做强生产供给体系
(一)增加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供给。优化绿色食品产品结构,不断提高畜禽水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比例。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主体星级创建,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有机农业自然生态特点,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锚定“两强一增”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全年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800个,全省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总量达6200个以上。
(二)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扩大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新收录名特优新农产品50个,推动实现全省市级全覆盖。组织开展名特优新资源普查调研,强化营养品质稳定性跟踪管理。深入推进歙县、桐城市开展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整建制试点。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技术培训。协助编写《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消费指南》(第四卷),支持各地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扩大绿色生资总量规模,全年新认证绿色生资10个以上。面向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基地、园区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生资。组织绿色生资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绿博会、植保“双交会”等展示展销会,持续扩大绿色生资影响。继续搜集一批潜在绿色生资发展对象,培养一批市县级工作队伍,示范一批推广应用典型样板,开展绿色生资推广运用课题研究,发挥好绿色生资对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强化区域布局,提高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持续做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验收、续报工作;在生态环境优良、获证产品相对集中的区域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年新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3个,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1个。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名特优新农产品整建制试点为依托,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试点生产基地。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县建设,引导建设1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8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创建一批贯穿全程质量控制、绿色生产技术先进、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星级生产基地。
二、立标准,树导向,做精做优技术集成示范
(五)加快标准制订与宣贯。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健全完善全产业链标准及标准综合体。参与制修订一批绿色食品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区域特色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品质评价标准。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深入开展“进企入户”行动,让生产经营主体识标、懂标、用标。
(六)构建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体系。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技术中心、试验站工作站和试验基地,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品质分析、储藏保鲜、物流加工、生产指导等。创建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基地,扩大绿色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技含量。
(七)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扩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试点规模,创新探索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多元化发展途径。组织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及相关业务技术培训,推动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向良好农业规范转换。加强良好农业规范与全程质量控制产品宣传展示,不断扩大认证规模。
三、严审核,强监管,做实做细产品品质提升
(八)严格审查认证登记。认真落实绿色食品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规范,严格平行生产、委托加工、果蔬产品生产规模、高风险产品和申报主体等审查,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产品省级现场核查,开展豇豆产品跟踪检查。严格执行有机产品标准和标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工作,加大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推广。落实绿色生资产品备案登记手续、环评意见、质检报告等关键要素核查。加强名特优新农产品特征要素、特性指标的文件审查与现场探究,把控申报产品真实性、可靠性。
(九)开展获证产品抽检。落实年度抽检任务,配合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产品抽检。强化基地监管,做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年检工作,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三产园区内产品开展全覆盖抽检。指导获证主体强化自我控制,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获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可靠。
(十)强化标志规范性检查。指导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主体规范使用标志,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标志使用市场监察,防止超范围、超品种、超时限用标,确保标志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绿色食品商标维权协查工作,严厉打击假冒绿色食品标志、伪造绿色食品证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绿色食品标志公信力和权威性。
(十一)推进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围绕粮油、果蔬、食用菌、茶叶、畜禽等品类,聚焦不同品种、分布区域、生产方式、生育周期、加工贮藏、物流保鲜等关键要素,协助构建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技术体系和数据库。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标识化管理,科学指导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及时引导市场消费,促进产销双向对接。
四、搭平台,建渠道,做新做活品牌宣传营销
(十二)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食品骨干企业、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打造以绿色有机为代表绿色优质农产品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质量、品牌、制度优势,积极参与系列宣展活动。加快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助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带动农民共同增收致富。
(十三)着力构建常态化宣展机制。开展农耕农品(农文农品、农遗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征集、登录宣展,推介一批根植乡村、彰显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满足乡愁感知感悟感念的农耕农品。拓展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范围,满足公众对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特色便捷农产品的消费需求。遴选一批生态环保优质农产品包装标识生产与应用典范,推广生态环保优质化应用。
(十四)搭建产销对接公益平台。开展绿色食品产销对接、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等活动,引导支持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采购商单位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广泛邀请政产学研企参加行业性活动。运用融媒体平台,打通绿色优质农产品流通关键环节。当好东道主,做好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组织工作。
(十五)建强专业化推广渠道。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合作,试点建设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电商专馆。在全省乃至长三角范围内,支持建设2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1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专区;支持各地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商超专柜,不断健全营销网点和渠道。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建设,针对性地培养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推广专员500名。
五、夯基础,转作风,做稳做牢业务支撑保障
(十六)推进信息化业务平台试点建设。开展绿色食品申报审核标识信息化系统试点建设,加快创设简便、高效的工作联合联动机制和信息化共享平台,推动绿色食品申报受理、审核评价、标识管理等业务工作全程在线化、信息示踪化、数字孪生化,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十七)提升体系队伍素质水平。开展绿色食品检查员等“四员”队伍业务培训,培养重点市、县有机农产品检查员队伍,继续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材料集中审查和“学习沪苏浙、对标话五新”现场培训,不断提升体系队伍能力水平,发挥整体优势,增强工作合力。支持地方组织举办生产主体内检员培训,提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管员年度绩效考核和推优工作,选树一批在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典型,进一步调动市、县工作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八)发挥行业协会能动作用。支持省绿色食品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省绿色食品协会在政策规划研究、产业对接服务、认证登记指导、品牌宣传推广、行业人才培训、市场培育开拓等方面优势和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事业发展建言助力。
(十九)强化政策资金要素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将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融入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园区建设、专项工作行动、技术理论研究等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强化政策支持,确保职能明确、体系健全、人力充实、条件到位,厚植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改进为民惠企工作作风。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拉高标杆、争先创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开启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各项工作,以优良作风凝聚服务“三农”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