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3月10日在镇十届人大九次会议上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军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镇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人大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石台镇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我镇人大代表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民生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职,走进民众,倾听民意,温暖民心,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一批宝贵、中肯的代表建议。镇政府共办理代表建议18件,其中组织方面 2件;城建方面6件,土地方面 2件,农业方面6件,工会方面 1件,财政方面 1件。这些建议涉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件件都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我镇就18件建议均已向人大代表做了书面回复,代表无不满意反馈意见。
二、建议议案办理的具体情况
镇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以后,镇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自觉接受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件建议都确定一名镇政府领导负责交办落实,按照建议登记、转办、审核、办复、跟踪督办、联系回访等工作机制,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质量。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高西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硬化闸河大堤上的道路的建议”。河道范围内的规划建设需由市水利主管部门委托水利设计机构按规定实施规划设计,方可作为河道整理工程的内容进行建设。闸河大堤西岸上的道路是巡堤路,是闸河治理工程的一部分,原设计为渣石路,现状存在局部破损,代表建议改建为水泥路或修建沿堤观光步道,提高通行质量,符合乡村振兴发展方向,镇政府将向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反映代表的要求,提前谋划,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2、汤振荣、陈修峰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刘庄村村内汛期排水的问题的建议”。为有效解决刘庄村村内排水,打通排水出口,2020年主汛期来临前,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刘庄村防洪疏浚,埋设涵管,输通排水系统,解决村庄内部排水问题,确保安全度汛。
3、陈幼修代表提出的“关于梧桐村居民饮水困难的建议”。梧桐村农饮水工程由于多种原因,设备老化,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饮水出现了一定的困难。镇政府高度重视,经通过多种途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了梧桐村农饮水提升建设工程,梧桐村群众饮水困难必将得到彻底解决。项目实施前,仍需群众克服当前短期困难,村党员干部积极努力,保证居民日常供水。
4、郑艳代表提出的“关于窦庄村内坑塘16处需要整治的建议”。2019年石台镇制定了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坑塘治理是一项重点工作。2019年全镇完成整治坑塘26处,其中窦庄村对房庄自然村、丁台王场自然村、张庄自然村以及村内沿路沟渠等均进行坑塘整治,改善了村居环境,下步将继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升村庄空间品质,彰显村庄品牌特色。
5、孙宗玉代表提出的 “关于窦庄村自来水改道的建议”。窦庄村房庄自然村位于我镇西北角,距离水源井较远,存在供水水压不足等问题。代表建议把房庄自然村村水源改接在窦庄,符合现状条件。目前市、区水利主管部门正在对农村自来水进行整体规划,镇政府对该合理化建议已向上级水利部门汇报,争取实施项目设计时进行合理布局,解决房庄自然村农村用水困难的问题。
6、杨书敬代表提出的“关于挖龙河占用村民确权土地赔偿的建议”。龙河治理工程业主单位为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镇政府已多次向区农水局认真反应龙河开挖占用堤外耕地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专题研究该问题,后续将继续跟踪处理。
7、周广秀代表提出的 “关于子张湖社区环境治理的建议”。子张湖社区属2019年三供一业移交社会事务,历史欠账较多,需投入资金逐步解决。2020年子张湖社区在镇政府的支持下对社区内楼房、路灯及大环境进行整治,改善了社区居民生活环境。2019年石台镇对子张湖投入约80万元的资金进行污水治理,改善水质,使湖水更纯、更清。2020年子张湖社区对破损的栏杆及绿植等进行补充、更换,使社区居民多一处休闲的好去处。
8、陈明昌代表提出的“关于窦庄村各自然村之间安装太阳能路灯及村内损坏路灯维修的建议”。石台镇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实地勘察,2020年上级政府要求乡镇财政以保基本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主,镇财政无法独立承担自然村之间安装太阳能路灯的费用。下步镇政府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同时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村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筹资筹劳,采取群众拿一点,集体补一点的方式加以解决。村内损坏路灯需要维修所需资金较少,无法单独申报项目实施,可由窦庄村自行解决。建议各村居要积极落实项目建后管养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9、赵权利代表提出的“关于童台自然村村庄主巷道路面加宽的建议”。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造成停车困难,这也是各村居普遍存在现象,由于目前上级没有此类项目,建议暂由村居“一事一议”或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进行解决。
10、田孝锋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的建议”。石台镇各村居主干道目前均进行了硬化,实现了“村村通”“组组通”,方便了群众日常出行。由于我镇属于涉农乡镇,尚未启动实施户户通工程,离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建议村居采取“一事一议”或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进行分批次解决。
11、田孝锋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内道路积水的建议”。村内道路因自然损坏和居民挖沟埋管损坏,部分路段坑洼不平,造成积水。村内道路日常管理由村居负责实施,个别路段积水问题可由村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改造。
12、陈明昌代表提出的“关于房庄村内道路失修问题的建议”。 由于我镇属于涉农乡镇,尚未启动实施户户通工程。当前无上级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村居可采取一事一议或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进行分批次解决。镇政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13、王丽代表提出的“关于童台铁道口和鱼塘安全隐患的建议”。随着经济发展,道路大部分实现了硬化,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考验,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实地勘察,将根据各路段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桩或其它安全设施。
14、张雷代表提出的“关于窦庄煤矿采煤塌陷土地复垦项目所说的豆庄矿没有征用,并欠6年至7年青苗费,希望政府尽快复垦的建议”。经查,代表所反映的地块为(淮征字〔86〕第029号)文件批准的国有采煤塌陷土地,不存在窦庄煤矿二次征用问题,窦庄煤矿补偿青苗费暂无明确的政策依据。该反映地块已纳入徐庄湖综合治理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上级政策资金,通过批准后将对该地块实施土地整治。
15、张宣旺代表提出的“关于豆庄煤矿采煤塌陷土地复垦项目所说的豆庄矿没有征用,并欠6—7年青苗费的建议”。 经查,代表所反映的地块为(淮征字〔86〕第029号)文件批准的国有采煤塌陷土地,不存在窦庄煤矿二次征用问题,窦庄煤矿补偿青苗费暂无明确的政策依据。
16、程贞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村居两委人员纳入工会会员的建议”。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15年6月26日下发的《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机关工会的职责主要是配合党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村干部不属于依公务员法管理的乡镇机关人员,不能纳入乡镇机关工会会员管理。建议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 (2018年10月26日 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同时,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可以加入村工会组织。
17、岳宝侠代表提出的“兑现公务员医疗保障补贴的建议”。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督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5〕289号)、《关于印发淮北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03〕51号)和淮北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镇长办公会研究,2019年10月石台镇对行政编和事业编已办理医疗补助,标准为年度缴费基数的3%,补助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18、孙文超代表提出的“提高级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根据《关于调整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后备干部工作报酬标准的通知》(杜组字〔2019〕68号)要求,村(社区)“两委”干部正职基本报酬调整为26976元/年,绩效报酬8000元/年,合计34976元/年,副职基本报酬调整为20232元/年,绩效报酬6000元/年,合计26232元/年,委员基本报酬调整为18884元/年,绩效报酬5600元/年,合计24484元/年,自2019年1月执行。后备干部参照副职标准确定工作报酬及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自2019年2月执行。每年上级组织部门会根据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应调整村级干部工资,经向上级组织部门了解,2020年村级干部调整工资的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讨论修改中。正式文件下发后,镇组织部将同步调整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后备干部工作报酬标准,并将2020年1月起至今需要退补的工资一并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代表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镇政府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在镇人大和代表们的大力支持下,经镇政府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圆满结束。从总体上看,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建议因受相关政策、资金或规划等限制,不能及时解决,只能作解释说明;对一些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还做得不够积极主动;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建议的办理结果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有一定差距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今后将认真总结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争取得到妥善解决。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努力在建议的落实上下功夫,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不断改进建议办理工作的方法和程序,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拓宽同代表联系的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推行联合办案、上门走访、公开答复等各种方式,密切政府同人大及其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五是进一步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对于承诺事项,镇政府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信守承诺,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
各位代表,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镇政府将继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严肃认真、积极诚恳的态度,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奋力开启文明美丽新石台建设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