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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906/202309-00013 信息分类: 土地利用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杜集区朔里镇 生成日期: 2023-09-28
称: 《杜集区朔里镇沈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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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朔里镇沈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说明

来源:杜集区朔里镇 发布时间:2023-09-28 17:0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杜集区朔里镇沈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说明

 

    为深入指导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沈集村村庄建设,特编制《杜集区朔里镇沈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杜集区朔里镇沈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沈集行政村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760.37公顷。

沈集村下辖沈集、朱庄、刘庄、土楼、王台、陈谷、陈台7个自然村,其中陈谷、陈台安置点不在村域范围内,因此本次村庄规划实际涉及5个自然村。

三、村庄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依托沈集村产业基础,交通、区位优势,通过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省级示范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将沈集村打造为宜居、宜产、宜游的产业融合样板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村民共同富裕,建设一个用地集约、发展持续、生态舒适、设施完善的活力乡村。

形象定位:伴水宜居 生态沈集

具体目标:

目标1:土地利用集约,建设发展有序推进

目标2: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快速增长

目标3:设施配套完善,安全韧性显著增强

目标4:实现乡村振兴,展现活力乡韵乡居

四、用地布局

到规划期末,国土面积760.37公顷,其中农用地594.59公顷,建设用地148.34公顷,未利用地17.44公顷。

五、重要控制线

1.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结合村庄实际,村域未规划生态保护区。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依据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护总面积378.98公顷。

3.村庄建设边界

结合村庄实际需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148.34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98.25公顷。

六、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对生态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包括河流水系综合保护、农田生态景观环境综合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和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等。开展村域内龙河等主要水系的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土地整理和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农田正向优化和整理

七、产业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 “一心两轴,三区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即:沈集产业服务中心;濉丁路、沈郭路产业发展轴;生态农业发展区、特色农业发展区、高效农业发展区以及多个产业发展节点。

八、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村域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78.98公顷,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村域规划耕地保护目标408.3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占用耕地的实行“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鼓励在一般耕地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2.生态空间保护规则

1)村域内无生态保护红线。

2)村域划定林地22.13公顷,陆地水域94.57公顷,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3.建设空间管制规则

村域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148.34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98.25公顷。建设项目符合土地使用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建设边界内进行建设。

1)宅基地管制规则

村域内划定农村宅基地70.09公顷,应在划定的农村宅基地建设范围内进行农村住宅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住宅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新申请的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一般以2层为主,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应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存量宅基地超标的禁止扩大规模,鼓励超标宅基地、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

2)经营性用地管制规则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16米,容积率不超过1.5,绿地率大于35%。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由村委会提出,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审议和公示通过,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并调整方案村庄规划。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管制规则

村内供水采用集中供水,与朔里镇自来水管网联通。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模式,沈集、朱庄集中处理,其余居民点通过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分散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经村委会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建房不得随意占用。

 

 

 

 

 


附图: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村域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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