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按照《关于做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普查预算,准确核定并及时落实普查经费
统计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普查经费预算,严格控制普查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讲求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普查经费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二、合理做好普查设备配置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为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处理效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普查工作需求,科学测算所需信息化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尽量利用原有设备资源,对于使用个人手机的适当予以补贴。
三、规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保障落实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尽可能从相关单位商调,不足部分可从社会招聘。从相关部门、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单位商调兼职承担普查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保留原有工作岗位。入户调查期间发放经济普查费用补助,依据《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7〕144号)《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4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个月1930元,普查期间折算成2个月计算。从社会招聘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专业会计,按照当地实际工资水平和经济普查工作任务量核算劳动报酬。补助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从经济普查专项经费中列支。普查督导员可以按照不高于商调普查员补助的75%执行,所需经费由镇(街道)、开发区从经济普查经费中列支。各地应按时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费用补助和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四、加大统筹安排力度,切实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益
财政和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结合财政安排的普查经费预算,提出统筹安排使用普查经费计划,切实加强普查经费的统筹使用。加强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普查经费支出范围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注重控制成本,防止铺张浪费。全面加强普查经费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执行中实施绩效监控,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镇(街道)、开发区需根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具体工作量并结合普查数据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奖惩机制和发放标准,及时将发放情况报区经普办。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