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申请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的农机,报废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实施好杜集区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杜农财〔2025〕2号)第二条: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小型10年、大中型15年、履带式12年),联合收割机12年,水稻插机(手扶式8年、乘坐式10年),谷物烘干机8年,履带自走式旋耕机5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3年;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技术状况差的;
(3)农机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的;
(4)国家明令淘汰的。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意后,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二、问:补贴对象。
答: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问:补贴台数。
答: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2024)118号文件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本年度内杜集区个人申请报废台数不超过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 10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