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杜集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办〔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段园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争先进位,大力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研判及起草过程
经镇党委、镇政府各部门开会研究,讨论,为充分收集部门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意见、建议,为更好的落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本办法。
4、工作目标
全面对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民生福祉、防范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平安建设、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争先进位,大力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5、主要内容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为周自查、月督查、季述职和年总评三种方式。总分100分。
周自查。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条目式填写《段园镇部门每周工作情况报告表》,留档备查。对未填写《段园镇部门每周工作情况报告表》的部门,由督查考核办予以通报,每少一次扣0.3分,最多不超过该项总分(占12分)
月督查。由各部门将目标推进基础数据、原始资料每月反馈镇督查考核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反馈情况,镇督查考核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验证。(占18分,每月1.5分)
季述职。由镇督查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每季度工作进行书面述职,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部门季度书面述职报告进行评价,并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季度得分及排名。(占20分,每季度5分)
年考核。对各部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采取镇考核和区直业务指导部门评价的方式进行。〔占50分,其中镇考核40分(部门评价占50%,班子评价占50%),区直业务指导部门评价10分(排名位于全区第1名的,得10分,第2名得8分,第3名得6分,第4名得4分,第5名得2分;同一部门有多项评价指标的按加权平均分作为得分,没有业务指导部门或区直部门不考核的,得各部门平均分)〕。
加减分因素。部门主要职能工作本年度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到镇党委、镇政府通报表彰的加1分。同一工作受到多层级表彰的,以最高表彰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部门主要职能工作本年度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督查督办的,一次扣3分;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扣1分。
6、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常迟,段园镇党委委员、组织部长。联系电话0561-4071818.
7、方案的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杜集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办〔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段园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镇组织部组织实施。
8、下一步工作考虑
(1)、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补充规定。
(2)、本办法内容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抵触部分,以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3)、本办法自2022年度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