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现将《段园镇全面推行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公示公开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北市段园镇委员会
段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抄送:杜集区林长制办
段园镇全面推行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公示公开制度工作方案
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进一步解决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尽责“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强林长履职工作的透明度,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引领,通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镇、村林长履职责任体系建设,有效拓展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促进全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总目标。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严格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惠民富民,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为重点,按照“一明确、二考核、三公开、四结合”的总体要求,加大镇、村两级巡林护林履职,重点深化林长制“五绿并进”体制机制,做到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美好乡村相结合,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使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更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基本形成全办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林长履职,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坚持公开透明、及时高效。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协同各方力量,确保林长履职到人,林长工作高效运行。
(四)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办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林长具体职责
1.镇级林长和副林长职责。
贯彻落实区(县)级总林长工作要求及林长制联席会议决策部署。每月至少深入联系村山场巡查1次,监督和检查联系村的村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全年不少于12次,巡查、督察记录全面、准确,对所发现的历史和新出现的增量问题,及时指导协调,帮助解决。镇(办)级副林长向镇(办)级林长报告联系村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2.村级林长和副林长职责。
承担所在村林长制具体工作,每月深入山场巡查工作不少于2次,巡查记录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发现本村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争取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并尽快处理。向上级林长报告本村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二)考核林长履职担当。
1.将林长履职情况作为考察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之一,将镇级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和党员民主测评重要内容。将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对村目标管理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之中。
2.将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和党员民 主测评重要内容。
3.镇、村两级应当设立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受理群 众的监督咨询。
4.镇、村两级要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统计、 公开和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三)公示公开林长巡林情况
1.坚持“公示为原则、不公示为例外”的原则,公示内容应当客观、准确、真实,严禁弄虚作假。镇、村两级林长公示内容包括林长姓名、林长职务、巡林时间、参加人员、解决问题个数及解决的具体问题的情况简述。
2.镇、村两级林长履职情况公示时间是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进行。
(四)林长履职紧密结合乡村中心工作
1.镇级林长或副林长紧密结合乡村中心工作。
(1)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着力解决林业发展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创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统筹指导联系村实施产业振兴,谋划布局乡村“五位一体”统筹发展,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旅游和康养等绿色产业,打造森林绿色经济,实现产业兴旺、百姓安居乐业。
(2)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联系村做好年度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营造林任务的落实,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封山育林管理力度;指导联系村因地制宜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3)结合乡村法治、自治和德治工作,依法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协助市、县(区)两级开展林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捕滥猎、破坏国家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山场、野外违规用火、向林地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指导联系村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自治章程,规范村规民约,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安乡村。
2.村级林长或副林长紧密结合乡村中心工作。
(1)结合乡村脱贫攻坚工作,做好生态护林员(信息员)生态公益性岗位落实和日常履职尽责工作,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并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上帮其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助力脱贫减贫工作。
(2)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逐步改善本村涉林基础设施状况和林业产业发展条件;积极引导开展林业“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进林权股份合作经营,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林区林农增收。
(3)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织完成年度人工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村庄建设等营造林任务;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国家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作;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4)结合乡村法治、自治和德治工作,带头学习和遵守《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强化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及时了解、掌握林农的思想动态,第一时间获取林区信息,积极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村民在村规民约中自治;鼓励和引导村民相互促进和学习,不断激活村民心中热爱绿水青山、保护绿水青山的文化基因,共同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平安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村两级林长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实认识林长履职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林长履职公示公开工作。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公示公开有关情况报县林长办备存备查。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调度协调。镇、村两级林长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办事处、村两级林长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于在巡林中发现的问题要统筹联动,强化调度,镇级林长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取得实效,办事处纪工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在明察暗访中对发现办事处、村两级林长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