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外溢严重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淮人员等人员管控措施不变。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来(返)淮人员,提前向社区报备,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 7 天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有疫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来(返)
淮人员,提前向社区报备,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 3 天居家隔离和 11 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除以上情形外,省内外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正常来(返)
淮人员,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 7 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 3 天、第 7 天自觉参加 2 次核酸检测)。各交通防控点对于一般省外来(返)淮人员只采样检测核酸;对于行程码带星号人员,一律实行抗原+核酸检测。
五、上海等疫情外溢严重地区人员,在市域范围内,由目的地县区安排车辆落实闭环转运;原则上转运等候时间不得超过 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