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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550191614/201912-0004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2-25
发布机构: 杜集区投资促进局 生成日期: 2019-12-25
称: 【主动回应】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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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区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9-12-25 16:5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打着金融创新、销售返利、养老服务等旗号,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编造各种投资名目进行非法集资,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也使参与集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现区投资促进局对于远离非法集资问题主动回应,希望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认清非法集资本质,保持高度警惕。

一、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二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二、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三是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三、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

三是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四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四、养老机构等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三是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五、“消费返利”网站非法集资特点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广大市民在投资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照普通金融产品的收益率,看投资回报是否过高,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陷阱,切莫贪图高利。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等,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注册的合法企业,查看经营范围是否具备出售相关投资产品资格,否则就涉嫌非法集资。三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定,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四是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互联网资源等,查询相关企业情况,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五是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可以向金融等有关部门咨询,老年人也可问一问自己的子女,征求他们的意见,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广大市民朋友们从事投资理财活动,可选择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 对“高额回报”的投资宣传一定要进行客观、冷静分析,避免受高利诱惑,进而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损失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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