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日子。为保障我区2025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充分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期间重点防控区域
四家农村公益性公墓(高岳街道办事处榴园公墓、朔里镇程蒋山公墓、石台镇梧桐山公墓、段园镇太阳山公墓),8处骨灰堂(博庄骨灰堂、李洼骨灰堂、双楼骨灰堂、相东陵园、朔北骨灰堂、窦庄骨灰堂、欧集骨灰堂及大庄骨灰堂),东、西山及段园沿山的集中散葬区(特别是林地范围内的墓葬点)。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郭守厚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杜晨辉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交警三大队、各镇(街)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晨辉兼任,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二)指挥部及职能部门职责
1.指挥部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采集上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重点集中祭扫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3.指挥部职能部门及各镇(街)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清明节活动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提前网上预约祭扫服务,引导群众开展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等无接触祭扫方式;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全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根据指挥部工作需要,及时配合处置不实信息等网上突发敏感舆情,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网站。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公墓、骨灰堂等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公墓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镇(街)做好辖区内公墓、骨灰堂场所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公墓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机构安全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好各公墓、骨灰堂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公墓、骨灰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负责在疫情防控、安全防范、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无接触祭扫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协助区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市场管理局查处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制造、销售行为;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焚烧、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负责清明节群众祭扫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发布工作。
交警三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调清明节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祭扫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并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清明节期间现场处置工作;在重点区域配备医护人员及救护车辆;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烈士陵园在安全防范、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无接触祭扫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负责做好烈士陵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相关应急演练等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处销售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制造、销售行为。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督查、指导镇(街)做好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巡查和管理。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制止和清理在城区内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
各镇(街)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管控以及网上预约祭扫服务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负责维护本辖区殡葬服务机构的治安秩序;做好本区域内的塑料花禁售与清除工作,保持殡葬区域内的环境清洁、秩序井然;做好本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引导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动作迅速,配合密切,处置果断。
(一)发现大量人员涌入现场祭扫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劝返工作;
2.现场工作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各公墓(骨灰堂)负责人组织力量对人员进行疏散,公安部门在墓区(骨灰堂)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公墓或消防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公墓负责人组织力量进行紧急疏散,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三)出现突发事件,聚集群众发生伤亡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公墓负责人如无法有效处置应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4.民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出现个别人员借机制造事端时:
1.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2.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劝导工作;
3.现场公安执法人员迅速控制借机制造事端人员,并带离现场;
4.民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五)出现舆情事件时:
1.各相关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的部署处置工作;
3.将舆情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形成新闻通告并与新闻媒体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舆情处置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殡葬服务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清明期间值班电话(区民政局办公室4017358、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4017139)。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每日14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如出现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物资储备调剂、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消防、救护等各种勤务车辆、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控意识。各公墓、骨灰堂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擅离职守、工作措施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七)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镇(街)重点区域外的祭扫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各镇(街)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六、本预案的执行时间
2025年3月15日至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