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及《淮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调整考核细则,制定《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根据工作要求和领导部署,故相应缩短意见征集时间),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城管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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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18日
关于《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方案》的起草说明.doc
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压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考评 “指挥棒”作用,根据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及《淮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调整考核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考核。
二、考核对象
(一)区直单位:由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分类办,区分类办抽查复核。
(二)各责任区:高岳街道、矿山集街道、经济开发区。由区分类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由各行业负责部门牵头负责考核。
三、相关要求
1、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补缺补差,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2、区分类办按季度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区分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并向全区通报。
3、各级各部门应对通报的问题即时整改,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送至区分类办。区分类办视情况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将在下一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本督导考核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各单位、各街道办可参照此方案制定考核方案。
附件:1、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打分表(公共机构)
2、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打分表(街道)
3、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打分表(公共场所)
附 件 1
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打分表(公共机构)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 估 细 则 |
上限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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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度建设 |
组织建设 |
1、未制定本单位(含二级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扣 4 分; 2、未制定本行业垃圾分类实施指导意见的扣 2 分; 3、未制定本系统垃圾分类实施指导意见的扣 2 分。 备注:没有分管的行业或系统内就本单位 1 家单位, 对应的分值均摊在其他考核项上。如无 “本系统” 和 “本行业”,那么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分值就为8 分;没有分管的行业,那么 “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 “制定本系统”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分值均为4 分。 |
8 |
制度建设 |
1、未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扣 1.5 分,有制度但未上墙扣 0.5 分; 2、未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扣 1.5 分; 有规范但未上墙扣 0.5 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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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示 |
1、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牌)扣 3 分; 2、设置了公示栏(牌)但未公示本责任区的分类管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每缺1项扣0.5 分; 3、未明确本单位垃圾分类联络员的扣 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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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台账 |
1、未建立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统计台账,扣 8 分; 2、建立了统计台账,但是种类不完整、数据不准确、 去向不明(包含没有收集单位联系方式),每缺少1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备注:非独立建筑物的公共机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统计台账(全部或部分)可以大楼(大院、责任管理单位)为单位。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必须每个单位都有台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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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教育 |
宣传 |
未通过张贴海报等形式在单位内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扣 5 分;(单位内部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的扣 3 分;未在单位内部张贴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的扣 2 分)。 |
5 |
培训 |
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无文字说明扣 2分,无照片佐证扣 2 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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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
1、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会议,无文字说明扣 2 分,无照片佐证扣 3 分; 2、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党员干部或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无文字说明扣 2分,无照片佐证扣 3 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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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督导检查 |
对本单位(含二级机构)、本行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督导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组织督导检查本单位(含二级机构)的要有检查记录,督导检查本行业的要有督查通报。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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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施配置 |
按照《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合理配备标识准确、醒目的垃圾分类桶,办公室配备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区域至少配备一处四分类投放收集点,茶水间需单独配备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单位在食堂配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随机抽查以上区域,每发现 1 处问题,扣 5 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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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效果 |
1、现场随机抽查 5 个分类收集容器(5分),每发现 1 个投放容器混合投放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2、现场随机5名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要达到100%(5分),每有 1 名工作人员答错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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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事项 |
1、未按区分类办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要求(报送不及时或内容不完整)报送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材料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因未按要求报送市、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材料导致评估被扣分的,每次(项)扣 3 分; 2、对区分类办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出具的整改通知未落实或落实后未及时反馈的,每次扣6分,扣完为止; 3、未按时填报和更新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平台的;每空1项,扣1 分,扣完为止。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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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减分项 |
1、建立调动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机制文件的加 3 分;每调动 1 次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活动加 2 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2、任何渠道收到群众举报投诉的,1次扣5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成绩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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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附 件 2
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打分表(街道)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评 估 细 则 |
上限分值 |
1 |
体制机制建设 |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加强对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 |
5 |
建立包括教育、发展改革、商务等主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召开 1 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季度管辖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季度总体工作安排,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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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主要部门责任清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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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动源头减量 |
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行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辖区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未落实源头减量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每发现 1 家单位扣 1 分,扣完为止; |
5 |
3 |
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 |
稳步提高覆盖面。2024年,全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100%。 |
5 |
1、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内,未实行“撤桶并点”模式的,每发现 1 个小区扣 0.5 分,扣完为止。 2、合理布局投放收集点,公示位置分布图,并编号上亭,每发现缺少1项的扣1分;每个居民小区至少设置一处具备四分类功能的投放收集点,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投放时间、督导时间、督导员姓名、小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收运时间、收运单位等内容),缺少的扣1分; 3、对辖区内的投放收集点进行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升级改造,占比达30%的不扣分,达20%扣1分,不足10%的不得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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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不符合市分类办评估要求,“分类运输能力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不匹配”、 “运输车辆分类标识不 统一”、 “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不合理”、“装载运输过程中存在‘抛洒滴漏’现象”,每发现 1 项扣 0.25 分。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运输路线布局合理,缺失1类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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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
1、本季度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工作、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专题会议等,1次加2分; 2、制定辖区内的宣传方案或计划; 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街道的宣传活动,并进行宣传报道; 4、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每月开展的学校不少于辖区中小学数量的30%; 5、建立街道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6、联合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每季度入户量不低于辖区城区居民户数的60%(5分),每少1%扣0.5分; 7、建立调动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机制文件,每季度至少调动 1 次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活动; |
25 |
5 |
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
1、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每月组织一次联动会议或活动; 2、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每月组织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召开1次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会议、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的活动,每月组织召开1次民主协商会,每季度物业单位(业主委员会)开展1 次研究会议或宣传活动; |
10 |
6 |
保障措施 |
1、制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计划或方案,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培训会议; 2、制定考核文件,每季度对辖区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印发督查通报(2分); 3、加强对属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人)的日常指导、监督;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并有效执行;每月统计垃圾分类执法立案数量和处罚金额; |
10 |
7 |
分类 成效 |
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得5分,30%-35%得3分,30%以下不得分; 2、厨余垃圾分类率达20%得5分,15%-20%得3分,10%-15%得1分,10%以下不得分; |
10 |
8 |
加减分项 |
1、工作有创新性举措,或报送工作经验做法材料,被市级以上信息专报、工作简报或示范案例清单采用的,酌情加分(0-10分)。 2、未按区分类办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要求(报送不及时或内容不完整)报送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材料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因未按要求报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材料导致评估被扣分的,每次(项)扣 3 分; 3、对区分类办出具的整改通知未落实或落实后未及时反馈的,每次扣6分,扣完为止; 4、未按时填报和更新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平台的,每空1项,扣1 分,扣完为止。 5、任何渠道收到群众举报投诉的,1次扣5分;发现弄虚作假的,成绩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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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3
杜集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打分表(公共场所)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 估 细 则 |
上限分值 |
1 |
基础设施 |
按照《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导意见》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责任管理区域内配齐所有类型分类桶,每少一类扣 5分; 2、分类桶桶身的分类标识不清晰、不符合规范,每处扣 5 分; 3、暂存点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 10 分; 4、不符合其他规定,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 |
50 |
2 |
宣传引导 |
1、在责任管理公共区域内无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或其他宣传形式,扣 10 分; 2、未公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名称及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行业主管部门名称、监督投诉电话,每缺少一项扣 5 分; 3、分类垃圾桶有条件设置对应分类指南而未配置,每发现 1 处扣 2.5 分; 4、宣传内容、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 有遮挡,每处 5 分。 |
30 |
3 |
综合管理 |
1、投放点、暂存点和收集点等垃圾分类点位,地面未硬 化处理,每处扣 5 分; 2、分类垃圾桶内外脏污、未密闭、严重破损(含配件缺 失),每桶扣 5 分; 3、分类垃圾桶未成组摆放、未整齐摆放、桶身分类标识 未朝外,每处扣 5 分; 4、责任管理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满溢、落地、环境脏乱, 每发现 1 处扣 5 分; 5、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每发现一次扣 5 分; 6、未建立垃圾统计台账,扣 2 分。 |
20 |
备注: 1.其他场所考核细则适用于除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医院、学校、 商贸综合体、农贸市场、公园游园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 2.酒店及民宿不主动提供“六小件”(牙刷、梳子、剃须刀、鞋擦、浴擦、 指甲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