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 监督保障 > 专项工作
号: 485506017/202110-00003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内容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0-18
发布机构: 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21-10-18
称: “十四五”期间杜集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号: 词:

“十四五”期间杜集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来源: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1-10-18 16:2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中残联《“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康复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强弱项,以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提升康复服务质量,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任务目标

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着力增强专业化康复服务能力,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城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残疾人普遍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

1.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加强残疾人医疗救助,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

2.完善残疾人康复专项保障政策。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做好残疾儿童筛查、转介安置、康复救助衔接,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补贴制度。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加强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支持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康复医疗中心,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加强区人民医院和镇、街道医疗机构康复医疗能力建设,尽力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积极探索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工伤康复工作的协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机构,增加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

2.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以及康复辅助器具展示、租赁、咨询等服务。完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评估,推动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立全面康复理念,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规范建设和服务水平。

3.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镇(街道)残疾人之家、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示范建设,完善康复功能,开展日间照料、文化娱乐、辅助性就业、康复讲座、政策宣传等康复服务建设。深化困难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专业服务团队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护理、指导等服务。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推广开展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等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项目。

(三)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

1.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养。持续推进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数量。

2.强化康复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推进康复医疗从业人员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对医疗机构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提升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开展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完善培训基地,实现所有在岗及新进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全覆盖。

3.加强残疾人康复科技创新。推动残疾人康复纳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强康复评估、治疗技术和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等研发,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先进科学技术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示范应用。加强残疾人康复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开展“互联网+”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发展康复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提高康复服务效率、质量。

(四)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1.主动调查、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状况。规范界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做好基本状况调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2.组织提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依据残疾人状况调查结果,分级制订年度康复服务计划,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等力量,通过上门服务、实施转介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或帮助残疾人获得康复医疗、训练、护理、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3.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细化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针对残疾类别、康复服务内容,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有效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

四、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卫生健康、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主动采取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做好行业管理、基本康复服务保障等。残联组织主动代表残疾人利益,调查、反映残疾人康复需求,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并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完善保障机制。

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康复人才培养、康复机构建设、宣传教育等经费保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与慈善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

(三)做好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江淮普法行”、民生工程项目等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运用各类传播方式、技术,做好残疾人康复知识和政策宣传,不断增强残疾人康复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