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使用管理办公用房问题整改
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驻区单位:
近期,省委巡视发现我市个别单位依然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等违规使用管理办公用房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单位认真举一反三,立即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为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区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围绕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违规使用管理问题,严肃查处未经批准配备两处及以上办公用房、只加桌子不加人、设置临时隔断、暗门等方式应付检查等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落实落深落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对照《淮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淮办发〔2021〕1号)对本单位本部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规问题,2024年1月21日前认真、及时、全面整改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适时联合区纪委等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清理整改执行政策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施办法》(皖办发〔2018〕30号)、《淮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淮办发〔2021〕1号)文件执行,具体为:
(一)县(区)级机关:县(区)级正职30㎡、县(区)级副职24㎡、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9㎡。
(二)乡级机关:乡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为24㎡、乡级副职为18㎡、乡级以下9㎡。
(三)区直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执行上述规定。
三、工作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专班专人对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不讲条件、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填写《杜集区办公用房统计表》《杜集区办公用房问题整改情况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1月15日前报至区行管楼一楼西侧公车调度中心(联系人:刘旭,电话:3090075)
(二)第三方统计阶段。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同步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各单位办公用房开展面积测绘、人员统计等工作,请各单位对该工作予以配合支持。
(三)督办整改阶段。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联合区纪委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有条件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集中移交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各单位切实履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主管责任,牵头做好本级党政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敢于监管、主动作为、动真碰硬,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强化组织,准确填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违规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工作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填报相关文件,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于1月15日前完成。
(三)认真整改,规范管理。各单位要通过本次清查摸清本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照通知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符合政策标准。
(四)严明纪律,加强督查。1月22日起,凡是发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违规问题的,原则上一律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针对挂牌子、增桌子、门内门等虚假整改情形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发生多起违规问题或存在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的,一律“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杜集区办公用房统计表
2.杜集区办公用房使用问题整改情况表
中共淮北市杜集区纪委机关 杜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代章) 2024年1月5日
附件1
杜集区办公用房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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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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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公室名称 |
面积㎡ |
办公人员(职务职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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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19.2 |
张三(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
李四(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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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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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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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杜集区办公用房使用问题整改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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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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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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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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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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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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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