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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212/202010-0003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7-13
发布机构: 杜集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7-13
称: 【文字解读】杜集区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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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杜集区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杜集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7-13 15:4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统计局解读《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省统计局《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市统计局《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中配备的专职和兼职统计人员。

四、工作目标

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环节,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推动。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讨论、确定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督导检查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三)严惩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健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完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机制,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全面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肃追究统计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纪政务责任,全面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建立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全员普法机制。

六、保障措施

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系统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法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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